(壹)符合《出入境證件攝影指南》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不需當場填寫);
(三)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4)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的其他材料,由國家移民管理局審批。
(五)未滿十六周歲,由其監護人陪同的,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的委托書和被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六)已註冊的國家工作人員除提交第(壹)、(二)、(三)、(四)項申請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其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申請普通護照的意見。
(七)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除提交第(壹)、(二)項所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及其復印件,以及軍隊系統有審批權的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
處理時限和成本
壹、辦理時限:
省內:7個工作日
省外:20個工作日
註: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地區或因特殊情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無法在上述時限內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簽發普通護照時限可延長至30個工作日。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加急普通護照:
出國參加喪事或探望危重病人;出發國入境許可或簽證即將到期;緊急出國參加會議談判和簽約;留學報名時間臨近,出國前證件丟失或損壞;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緊急原因需要立即出境的。對有上述緊急原因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相應材料。批準的,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普通護照。
二、手續費:
護照16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