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廈門航空公司關於托運行李的規定

廈門航空公司關於托運行李的規定

廈門航空行李托運標準如下:

1.國內航線免費托運,經濟艙乘客20公斤,公務艙乘客30公斤,頭等艙乘客40公斤,帶成人或兒童票。

2.國際航線的免費托運為頭等艙32公斤(70磅),商務艙32公斤(70磅),經濟艙23公斤(50磅)。

3.國內航線最大托運重量50kg,規格為40 * 60 * 100cm。

4.涉及美國的國際航線最大托運重量為45 kg,不涉及美國的國際航線最大托運重量為32 kg,三邊之和不超過158 cm /62英寸。

1.廈航對托運行李的要求如下: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好、鎖好、捆紮牢固,能夠承受壹定的壓力,在正常運行條件下能夠安全裝卸和運輸,並符合下列條件:

1,行李箱、旅行包、手提袋必須上鎖;

2.不能將兩個或多個包捆綁成壹個包;

3.不能在行李上附加其他物品;

4.竹籃、網袋、草繩、草袋、塑料袋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

二、免費行李的數量:

(1)普通旅客每件托運行李最大尺寸為158cm/62 in(長+寬+高),每件手提行李最大尺寸為115cm/45in(長+寬+高)。頭等艙和公務艙乘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為32公斤,經濟艙乘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為23公斤。其他特殊旅客參照具體規定。

(2)兒童/嬰兒乘客占用座位的免費行李額與成人相同。

(3)不占座位的嬰兒,除相應免費行李外,允許免費運輸嬰兒車或搖籃或兒童安全座椅。非折疊式嬰兒車、搖籃和兒童安全座椅只能作為托運行李免費運輸。符合非托運行李尺寸要求的折疊式嬰兒車可以免費帶入客艙,但在客艙指定存放空間不足的情況下,只能作為托運行李免費運輸。

(4)具有國際和地區代碼* * *的航班的免費行李額和超重行李率按照代碼* * *共享協議執行。

(5)廈航白鷺黑鉆卡會員、白金卡會員、金卡會員、銀卡會員、天合聯盟超級精英會員、精英會員免費托運行李限額在通用標準上增加65,438+0件,重量不超過32kg(頭等艙/商務艙)或23kg(經濟艙),最大尺寸不超過65,438+058cm。

(六)留學生、勞務人員、海員、移民旅客免費托運行李數量在通用標準上增加1件,重量不超過32kg(頭等艙/公務艙)或23kg(經濟艙),最大尺寸不超過158cm。額外免費行李額需在購票時申請,並提供相關證件;出票人應附旅客身份證明(海員證、留學證明、勞務證明等)復印件。)、護照和簽證於開票當日到賬備查;簽發單位應當告知旅客在辦理乘機手續時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備查。

(七)上述第(五)項和第(六)項旅客的額外免費行李額不得累計。例如,如果旅客具有金銀卡和留學生雙重身份,其免費托運行李限額只能在相應艙位的通用標準上增加1件。

(八)本規則自2016 1(發布之日)起執行。

三、超重行李的數量:

1.上述標準累計收費,其中不涉及美國航線,單件托運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kg。對於涉及美國的航班,單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45公斤。

2.單件托運行李超過32kg不超過45kg,以及三邊之和大於203cm小於300cm的超大行李,應事先咨詢廈航簽發單位,填寫申請表,征得廈航同意後托運。

3.如果旅客托運行李的數量、尺寸和重量在任何方面超過免費行李限額規定,將按照上述標準收費,這些標準適用於所有艙位的旅客。當同時超過任意兩個或兩個以上維度的數量、尺寸、重量時,將按照累加原則收取費用。

4.超重行李費標準的貨幣選擇原則:超重行李費金額以所在國家或地區的貨幣為單位,人民幣按當日匯率折算成當地貨幣。

5.如有未指定航線區域,則按照東南亞及港澳臺地區航線收費規則和標準收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第九十七條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的經營收費項目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確定。國內航空運輸運價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實施。國際航空運輸運價的制定,按照中國人民同中國政府和外國政府簽訂的協定、協議的規定執行;沒有約定或者協議的,參照國際航空運輸市場價格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壹十七條旅客的隨身行李應當符合約定的限額和類別要求;攜帶行李超限或違反類別要求的,應辦理托運手續。

第八百壹十八條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品或者違禁物品。

旅客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將危險品或者違禁物品卸下、銷毀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旅客堅持攜帶或者夾帶危險品或者違禁物品的,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

(4)托運行李應裝在行李箱或其他合適的容器中,鎖完好無損,捆綁牢固,能承受壹定的壓力,保證正常運行條件下的運輸安全;中國聯合航空公司可以拒絕將包裝不符合標準的行李作為托運行李接受和運輸,並且/或者對損壞不承擔責任。

廈門航空有限公司國內旅客和行李運輸通用條件

12.1壹般規定

12.1.1行李箱系列

廈門航空公司攜帶的行李僅限於本條款第2.48條和第2.49條定義範圍內的物品。

12.1.2禁止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準作為行李或夾在行李中,也不準帶入客艙:

a)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廈航規定,屬於危及航空器或航空器上人員和財產安全的危險品;

b)槍支、彈藥和其他進攻性武器、器械及其仿制品。運動專用器材除外;

c)軍械、警用設備及其仿制品;

d)控制工具;

e)由鋰電池供電的小型個人交通工具(如電動平衡車);

f)相關國家規定的其他違禁物品。

12.3.1免費行李限額:

a)除非另有規定,每位乘客的免費行李限額為:

1)頭等艙旅客40公斤;

2)公務艙乘客30公斤;

3)經濟艙乘客20公斤;

4)支付嬰兒車費的嬰兒沒有免費行李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