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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2065 438+02]8號《關於在杭就讀學生子女入(轉)讀杭州市區學校、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2杭州市區幼兒園招生公告

數據來源:系統管理員數據更新:2065 438+2002年5月22日。

2012市區幼兒園時間為6月2日至3日(上午9: 00至下午4: 00)。現將有關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壹、招生對象

2009年8月31之前在杭州出生的子女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二、招生的原則和方法

以戶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為單位,適齡兒童相對就近入園。具體報名方式如下:

1.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考慮與小區居民相同的業主子女;

2.部門所辦幼兒園在解決本系統職工子女入園問題的基礎上,可向社會開放招生;

3.戶籍所在地沒有配套幼兒園的,家長就近到幼兒園報名。未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社保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

4.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園條件按照《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園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10]315號)執行。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實際居住地附近幼兒園報名,未被錄取的,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5.符合國家、省、市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惠政策的,駐杭部隊幹部子女、烈士家屬子女、殘疾人子女在戶籍所在地入園時應當優先考慮;

6.在杭留學歸國人員子女、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居民隨遷子女、來杭創業和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傑出專家證》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享受當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根據杭嬌高中[2065 438+02]8號《關於在杭就讀子女進入(轉學)杭州市區中小學、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回國、引進在杭州市區工作的浙商子女,按杭交初[2065 438+02]10號《關於落實浙商創業創新扶持政策促進杭州發展教育的通知》執行。

7.被拆遷過渡家庭的兒童應當按照拆遷過渡協議在過渡地點附近的幼兒園入學。過渡期間,由過渡地所在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

8.集體戶籍兒童在實際居住地附近幼兒園報名,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第三,招生程序

1.各幼兒園在服務範圍內對下半年新生入園需求進行摸底調查後,根據本園實際情況擬定招生計劃報區教育局(社保局),經區教育局(社保局)審核後確定各園招生計劃。

2.根據區教育局(社保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各幼兒園在招生前壹周在幼兒園門口及相關小區張貼經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通知。

3.在杭州為適齡兒童登記時,必須攜帶戶口本、房產證、預防接種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應附《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園管理辦法》(杭政辦函[2010]315號)規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幼兒園新生入學要求6月底前完成,個別調劑要求8月底前完成。民辦和部門幼兒園原則上已錄取幼兒,其他幼兒園不得重復錄取。各幼兒園要在統壹招生後兩周內將錄取情況告知報名家長,耐心細致地做好未錄取家長的解釋工作,並幫助聯系推薦周邊幼兒園。

5.幼兒園在接受報名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家長接待工作,耐心宣傳招生政策,努力為家長報名提供便利條件,確保不出現違規招生行為,不出現家長投訴,不出現家長排隊現象;幼兒園註冊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面試。

6.各幼兒園招生時不得收取報名費,不得收取贊助費或與入學掛鉤的物品;不得提前收取招生費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壹旦入學,將享受與城鎮戶籍子女同等的收費標準。

各市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

上城區:87802200

市區:28908820

江幹區:86974951

拱墅區:88259972

西湖區:87965053

濱江區:87119760

經濟技術開發區:8989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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