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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留學回國人員優惠政策

本市引進的專家、學者、留學回國人員等高層次人才;在本市就業或具有初級以上職稱的在校大學生,取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相應資格證書的護理人員等通用人才;獲得省(部)級以上獎章、榮譽稱號、表彰獎勵的人員和被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的農民工。

壹、重慶留學人員回國創新支持計劃

1.為鼓勵和支持留學人員以創業帶動就業,重慶市每年資助壹批創業創新項目,支持留學人員來渝發展。“創新計劃”分為創業和創新資助兩大類。每年根據項目申請情況確定項目資助順序和總額。

2.創業資助分為本金、壹級、二級、三級資助,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654.38+萬元。創新資助分為重點、優秀和啟動資助,分別為654.38+0.2萬元、8萬元和5萬元。

二、留學人員申報創新資助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並在國外留學1年以上,在重慶工作時間未超過5年(含申請當年)。

2.申請人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良好的培養前景。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並保證每年在重慶工作不少於6個月。

三、留學回國人員享受的主要優惠政策有:

1,留學生購買免稅汽車免零配件進口關稅政策;

2、可申請引進海外留學人員,辦理北京或其他地區戶口:

3、做學術研究政策,在職稱評定、補貼、家屬安排工作等方面有特殊待遇。

4.獲得財政資助、免費辦公、稅費減免、貸款優惠等。在壹些指定的國家風險公園。

5.子女入學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重慶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若幹優惠政策規定

第八條人才引進重點對象:第壹類: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第二類:

1.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千人計劃)人選;

2.國家自然科學獎壹等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前三名獲得者;

3 .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