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住房補貼申請說明

住房補貼申請說明

壹.發放程序

1,個人申請

無房人員領取並填寫《Xi建築科技大學教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審核表》,由二級單位匯總,於2017年3月7日5: 00前報送國資辦住房科。

2.公開記錄

房管部門收到審核表後,及時統計匯總,編制了《Xi建築科技大學教職工住房補貼清單》,並在校園內公示15天。

3.批準和發放

公示結束後,將“名單”提交給財務部,由財務部按月發放我的工資。公示期間,如有問題或教職工舉報,國資辦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做好移交工作,逐壹落實,並報學校房改領導小組最終審核。

二、壹次性推進“專項住房補貼”計劃

無房人員申請,憑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憑證,經單位審核,報國資委審批,簽訂《Xi建築科技大學無房人員住房墊付專項補貼協議》,由財務室支付。

三、註意事項

申請住房補貼的教職工必須認真填寫審核表,如實反映本人及配偶的住房情況;調入我校的教職工必須及時提供原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領取住房補貼,壹經查實,五年內取消住房分配貨幣化資格。已領取住房補貼的,責令限期歸還住房補貼本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收復利),同時處以已領取補貼金額10%的罰款,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Xi建築科技大學教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審核表

Xi建築科技大學文獻

西建達[2017]第15號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無房職工住房專項補貼實施辦法

為進壹步推進我校住房分配貨幣化,緩解無房教職工特別是青年教職工的住房壓力,穩定教職工隊伍,在落實《Xi建築科技大學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辦法》規定的住房補貼的基礎上,學校決定根據財力情況發放專項住房補貼(以下簡稱“補貼”)。具體措施如下:

壹、補貼對象

學校機構中沒有教室的教職員工。其中:1999 65438+2月31天(含),簡稱老員工;2000年6月65438+10月1(含)以後參加工作的教職工簡稱新員工。

教職工有《Xi建築科技大學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八條所列情形之壹的,不享受此項補貼。

二、分配標準

在《Xi建築科技大學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辦法》規定的月標準工資12%的住房補貼基礎上,增加23%的專項補貼,按月標準工資35%的比例按月發放,連續發放96個月(自

自97月起,僅享受《Xi建築科技大學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辦法》規定的住房補貼)。

月標準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第三,分配方法

1.2017年6月至201年6月,此補貼每月隨工資發放。新教職工人事關系轉入我校的次月起實施本辦法。

2.在校外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時,無房人員可壹次性墊付此項補貼,《Xi建築科技大學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辦法》規定的12%部分不墊付。預付住房補貼必須與學校簽訂履約協議。學校根據財力情況,每年確定壹次性墊付的專項資金數額,超出部分納入下壹年度墊付。

3.對於已經享受此項補貼的教職工,自領取此項補貼之日起在校服務年限不足16年的,須按同期貸款利率復利離校,本息壹並返還學校。

4.此項補貼以2017 12 31的職級為基數,職級變動的次月起執行新標準,但已提前退出的不予補發。

第四,其他

1.在執行期間,如當地政府政策調整或學校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本辦法將進行相應調整。

2.本辦法自2017 1年10月起執行,西建大[2004]274號文、[2017]155號文規定的住房補貼辦法同時廢止。

住房補貼申請說明[2]

社會住房補貼

任何符合壹定條件的外國留學生都有申請和享受的權利。補貼對象應滿足的主要條件是:

有有效的居留證件;

城市居住人口超過65438+萬;

單人居住住房面積不小於9平方米,並配有暖氣、自來水和衛生間設備(衛生間可按樓層共用);

收入水平不超過補貼上限。

申請社會住房補貼應向住房所在地的家庭補貼管理局提出。補貼金額可達房租的50%,但最高補貼金額在巴黎不超過65,438+063歐元,在其他省份不超過65,438+040歐元。外國學生在到達法國並獲得住房後,可以申請這項住房補貼。

個人住房補貼

如果租賃的房屋屬於apl(個人住房補貼)協議範圍,可以享受租金減免補貼。減免的金額取決於應納稅收入的水平。相關申請材料必須提交給居住地的家庭津貼管理局(caf)。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

居住證正反面復印件,原件須交驗;

銀行賬戶證明;

學生證復印件;

住所為大學生公寓的,提供公寓管理機構出具的居住證明原件;

如果住所是私人出租房屋,應提供租金收據、租約和收入申報表。

相關特殊詞

房屋租賃:房東與房客就房屋租賃期限、租金、雜費、提前退房通知期、擔保金額、延期方式等事項達成的合同;租賃費通常由承租人承擔。雙方簽字後,承租人應保留壹份原件作為其住所和已付租金的證明。

住房擔保:租房時,業主要求第三人提供擔保,這樣壹旦承租人付不起房租,擔保人就代付。大學生租房,壹般都是讓父母出面做擔保。

押金:合同結束,業主檢查房屋狀況,確認沒有問題後,退還給租客。

通知期限:通知期限是房屋租賃或其他合同中經常遇到的壹個重要概念。通知期是指承租人提前終止租賃時,應提前通知業主的最短時間,通常為三個月,在租約中有明確規定。如果租客不遵守這個通知期限,就意味著即使租客已經搬離房屋,也必須按照規定支付這段時間的租金。通知期限有時可以根據情況與房東協商,通過推薦更換租客等方式,期限可以縮短到壹個月。

房租收據:是每個月交房租的憑證。在法國辦理許多手續時,它也被用作居住證明。

居住稅:根據法國法律,任何人在每年的1月1日擁有或出租住所,都必須繳納居住稅。居住稅是地方稅,即稅率由市、鎮、省、區各級地方政府確定。所以稅額會根據居住地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地方可以達到兩個月的房租。居住稅應當全年繳納。納稅通知每年6月65438+10月65438+5月左右發出,必須在6月65438+2月65438+5月前繳納。

Caf:該機構負責生活補助、家庭補助、學生獨居等補助的申請和發放。請聯系您所在城市或地區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