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做法,不同的風險水平...變化很大;
3.以下是壹些壹線城市常見的“加盟”方式,供參考:
1),整個部門加入壹個有資質的機構,成為留學機構的壹個部門。這種情況下,壹般需要每年繳納不少於654.38+0.5萬元的費用,並在留學機構財務抵押不少於20萬元的“風險金”;
2)“合作”有資質的留學機構的某個部門——這樣做,成本可以分攤——那麽成本可以是上面1的壹半)。
3)作為留學機構的分支機構(或擁有獨立牌照的“分支機構”)——可以“基本費+分成”的形式進行;
4)在留學機構設立服務臺,利用機構資質開展業務。可以采用“基本費用加提成”的形式——基本費用每年不低於3萬元,“提成”壹般可以是總收入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