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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第壹次正式出國留學必須簽什麽協議?

我們都知道,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後,除了燒殺搶掠,還簽訂了被稱為“1997年國恥”的《辛醜條約》。人們熟悉的不平等條約有交4.5億兩白銀、禁止中國人在租界居住、要求清政府禁止人民參加反帝運動等。其實美國還有壹個更陰險的要求,就是讓清政府派留學生去美國留學。

很多人不理解,讓中國辦學校,送中國人去美國學習美國的先進技術不是很好嗎?這樣,留學生學成歸來就可以為國效力了。其實我們反過來想,美國會這麽好心幫我們進步嗎?美國其實是在打壹廂情願的主意。

眾所周知,庚子賠款和辛醜條約最初要求的賠償金額是9.8億兩白銀。最後,經過成亮和歐陽詹的遊說,美國同意返還部分賠償金,但這些賠償金必須用於教育。清政府每年還派出65,438+000名學生赴美留學。

美國想這麽做有兩個原因。首先,戰爭和武器入侵瓜分中國財產的成本太高,所以他們希望維持清政府的誠信和開放貿易,通過傾銷商品獲取更多更簡單的利潤。其次,美國認為只要中國人接受西方思想的影響,培養壹批親美人才,就可以從中國人民那裏得到精神上的支持,從而獲得更大的報酬,控制清朝的發展。這只是在今天的某個地區有所體現。

清政府當然明白美國的險惡用心,但這也是當時通過學習改變中國的必由之路,所以不能放棄。但是我們應該送什麽樣的人去美國留學呢?當時負責這件事的學術部門和外事部門吵了起來。外交部認為應該送孩子去學習,因為孩子的學習能力比大人強。而且系裏的人認為孩子因為未定,容易被美國洗腦,應該選擇30歲以上的愛國者。

為了更好地選拔人員,他們成立了“清華留美預備學校”,共有1500名學生報名考核。最終636人通過考試獲得赴美留學資格,從這支精英隊伍中選出180人赴美。而這個“清華留美預備學校”就是現在的清華大學。

那麽去美國留學的180後來怎麽樣了呢?

即使是現在,很多人都覺得美國的月亮更圓,空氣更甜,更何況是100多年前清政府最弱的時代。面對美國的高樓大廈和現代科技,對那些留學生的影響可想而知。早幾十年,美國的這個計劃就有可能成功。但是,當時這些留學生去美國的時候,恰好是中國人最受歧視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