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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考試招生章程

(秋季統壹高考)

第壹,機構的全稱

華東政法大學

二、學校地址

長寧校區地址為萬航渡路1575;松江校區的地址是龍源路555號。2020年,松江校區將錄取新生。

第三,水平

■本科□高職□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學院□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畢業證書的機構名稱和證書種類。

學院名稱

華東政法大學

證書類型

學習期滿,符合畢業條件,授予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六、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華東政法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的領導和決策機構,領導本科招生工作;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是組織實施本科招生的執行部門,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本科招生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方法。

1.學校根據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教育部、上海市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來各省(區、市)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了今年各省(區、市)招生計劃。

二、納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偵查學專業錄取女生比例不超過15%,參照號文件執行。教司[2003] 65,438+06號。在招生過程中,學校可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學校其他專業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2020年各省(區、市)學校招生計劃及高考綜合改革各省(市)選考科目要求詳見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編制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的數量和使用方法

預留計劃為該校2020年本科招生計劃的1%,主要用於調劑統考上線生比例失調。

九、校外專業培訓

英語考試的語言要求

該校本科招生專業入學外語考試的語言要求是:

日語(涉外法律業務)日語或英語

德語(外國商人)德語或英語

英語(外國法律和商務)

翻譯(外國法律和商業)英語。

非外語專業不得入校,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各省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並通過考試(不組織英語口語考試的省份除外)。

X.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1.偵查類專業提前批次納入本科招生:學校不單獨組織,不采用公安院校政審、體檢、面試。招生時按教科院16號文件公安專業體檢標準執行。具體為:任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7;雲南、貴州、四川、重慶、廣東、廣西、海南、江西省(區)男性考生身高應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應在1.58米以上;外省考生,男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考生身高1.60米以上;無色盲,色弱;沒有口吃;未婚,未滿22周歲;在實際錄取過程中,學校可以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身體要求;

2.提前考察專業以外的本科招生專業: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必須如實申報健康狀況。如隱瞞病史,學校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中關於退學、休學的規定處理。

XI。錄取規則

學校普通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調查專業,部分省份)和本科批次(365,438+0省份,含合並本科批次和無批次分段招生),考生可同時填報。

壹是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的規定和當年學生的情況確定檔案移交比例。按順序誌願投檔批次,學校調閱學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學校訪問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符合學校錄取標準並服從調劑的考生“入檔不退”。

學校轉檔案時,承認各省(區、市)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國家加分政策。專業錄取時,學校認定該考生在已計入投檔成績的所有加分項目中得分最大,加分幅度最高不超過20分。

二、考生入檔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在招收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專業誌願之間沒有年級差異。已入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和各專業錄取要求錄取。最低專業錄取分數線上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依次錄取。上海同分考生也會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學校錄取線上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身體條件符合學校招生要求,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予以辭退。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校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該省(市)的規定為準;在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

學校對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國家專項計劃批次和部分省份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包括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和華僑、港澳臺學生)的專業錄取規則均以普通類型招生為主,實行“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

三、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必須符合本省招生學校公布的相關要求;

學校在江蘇省內招生時,考生學業水平測試中2門選考科目成績須達到BB(含)以上,必考科目須達到4C1及以上。進入檔案的考生采取先打分後分級的排序方式;江蘇省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4.當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不足時,學校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內錄取非第壹誌願考生。學校會根據考生的身體條件,按照空缺的名額擇優錄取。如合格生源仍不足,將根據考生身體條件征集誌願。

普通本科生誌願按順序分批投檔。在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受非第壹誌願考生,根據投檔結果擇優錄取。如果符合條件的學生仍然不足,將征集誌願。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征集高校未完成的缺額計劃誌願。征集誌願後,人數仍然不足,學校會將未完成的計劃分配到其他省份。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普通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2.特色(熱門)專業:法學,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標準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8號)。

十三。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學生資助規定。被學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和減免學費。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和各種單項獎等學術獎學金,以及40多項社會獎項和助學金。

學校承諾保證考上我校的學生不會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構及電話號碼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壹要求,學校秋季統考招生由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1.招生辦:負責接收有關錄取信息的查詢。

2020年8月1-8月31

接待地點:長寧校區三樓106室。

電話021-62071533

2020年7月31之前和9月4日之後

接待地點:松江校區智明大廈A210

電話021-57090220

2.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信訪接待。

2020年8月1-8月31

接待地點:長寧校區4號樓108室

電話021-62071778

2020年7月31之前和9月4日之後

松江校區明靜大廈B402接待處

電話021-57090496

十五。網站和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ecupl.edu.cn

招生辦網站:zsb.ecupl.edu.cn

招生辦電話:021-57090220

十六。其他說明

學校招生實行按專業類別招生和按專業招生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法學、法學(優秀人才實驗班)大壹進入文博通識教育學院,其他大類均在其學院培養。主要招生專業在第壹學年結束時分流。

2020年起,學校依托法學、公共管理兩個壹級學科,在部分專業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計劃。項目實行學分制,基準學制4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學校既定年限。雙學位項目按學分收費,收費標準按學校公布的標準執行。學生修完雙學位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學分,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授予雙學位。具體招生專業以各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對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對審核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