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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和退伍軍人返校要交學費嗎?

大學生士兵入伍前保留學籍,返校時享受國家減免學費的優惠待遇。

詳見財政部網站2013年8月20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大學生應征入伍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大學生應征入伍國家資助辦法》的通知

財教[2013]第236號

中共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武警部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征兵辦、財政局、教育局、軍區、軍兵種、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省軍區(警備區、警備區)

為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鼓勵大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提高征兵質量,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制定了《國家資助大學生應征入伍辦法》,現印發給妳們。請跟隨他們。

附件1:大學生服義務兵役國家補助辦法

附件2:應征入伍大學生學費補償及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

附件3:退役大學生學費減免申請表

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

2065年8月20日438+03

附件1:

國家資助大學生服義務兵役的措施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鼓勵高等學校學生積極應征入伍,提高應征質量,國家對被征集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學生退役後自願返校的,給予資助。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資助大學生入伍服義務兵役,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生在入伍時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給予的壹次性補償。服義務兵役前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在高等學校就讀的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錄取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高等學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設立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等學校)。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大學生,是指全日制本科院校(含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學生和新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本科院校(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學生和新生(以下簡稱“大學生”)。

下列大學生被征集服義務兵役時不享受國家資助:

在校期間免除所有學費的學生;

(2)定向生、委托生、國防生;

(三)其他不屬於義務兵役而參軍的學生。

第五條國家資助的大學生義務兵役經費全部由中央財政安排。

第二章標準和期限

第六條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每年不超過專科生每人6000元、碩士生每人8000元、博士生每人1萬元。

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和全額還款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中較高者,據實予以補償或賠償。退役後學費減免額度按學校實際收取的學費執行。超標部分不予補償、賠償或減免。

接受學費補償的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補償金額高於國家助學貸款金額的,高出部分返還給學生。

第七條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大學生入伍後,國家助學貸款停止發放。

第八條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相應的學習年限計算。以入伍時間為標準,入伍前所需學習年限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年限;退役後應當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余期限為減免學費期限;復學後繼續深造不在減免學費範圍內。

高校畢業生、本科和研究生、中職和高職學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的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

在專科或研究生院系統就讀,並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入伍的學生,按實際學習時間給予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碩士學習時間為基數發放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其以前的大學學習時間或本科學習時間不計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的年限,按照在高等職業學校的實際學習時間計算。

第三章申請和批準

第九條大學生申請國家資助服義務兵役,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申請入伍的大學生登錄大學生征兵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並打印《大學生入伍學費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壹式兩份,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交至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提供本人簽署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和壹次性還款貸款計劃。

(二)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後,如學生資助資格、標準、金額等(如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應與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聯系確認貸款金額),申請表加蓋公章,壹份留存,壹份退還學生。

(三)學生將《申請表》提交到入伍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征兵辦”)。學生經征兵體檢合格被批準入伍後,由縣征兵辦公室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退還學生。

(四)學生將《申請表》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至原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第十條高等學校資助管理部門收到學生寄送的申請表復印件和入伍通知書後,應當對全部內容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補償學生學費或者國家助學貸款。

對於申請校內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學校將根據還款計劃向銀行壹次性償還校內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出具的還貸賬單發送給學生本人或家長。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余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對入學前已在其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由學校根據學生簽訂的還款計劃,向銀行壹次性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或由學校將代償資金匯到辦理助學貸款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賬戶,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向銀行償還;學校或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將銀行出具的還貸賬單寄送給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也應將還貸賬單復印件寄送給就讀高校的學生。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余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第十壹條退役後自願返校的學生,應當向學校申報後向學校申請減免學費,填寫並提交《退役大學生學費減免申請表》和《退出現役證明》復印件。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審核確認學生的申請資格。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辦理學費減免手續。

第十二條資助資金不足以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與經辦銀行簽訂還款計劃,償還剩余部分的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已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往屆畢業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應繼續按原還款協議自行還款,學生本人憑借款合同和已償還貸款本息銀行憑證向學校申請足額代償資金。

第四章資金的撥付和管理

第十四條中央所屬高校(以下簡稱中央高校)的國家資助經費由中央財政撥付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方高校(以下簡稱地方高校)的國家資助經費由中央財政撥付給省級財政部門。

第十五條地方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撥款采取“當年預撥,次年據實撥付”的辦法。中央財政應當在每年5月底前,對各省上壹年度實際需要的資金進行清算,並根據上壹年度實際支出額提前下達各省的資金預算。

第十六條中央有關部門、省級財政和教育部門要及時向所屬高校撥付資金。各相關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支付資助款,確保國家資助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第十七條每年6月365438+10月31前,中央高校應將本年度大學生應征入伍國家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地方高校要向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告本年度大學生應征入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115前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財政、教育部門和高等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大學生應征入伍國家資助經費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或截留、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管理和監督

第十九條因思想原因退出軍隊的學生,故意隱瞞病史或有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等行為的,學校將取消其受助資格,不得申請減免學費。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到退兵申請後,應及時將歸國留學生姓名、就讀高校及退兵原因逐級上報國防部征兵辦公室,並按學生原高校隸屬關系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

被軍隊退回並被取消資助資格的學生等返回原戶籍所在地的,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補償學費或收回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學生回原高校就讀的,已補償的學費或已補償的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原高校會同退役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回。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應在收回資金後十日內,匯總並逐級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回的資金應當作為下壹年度學費補償或者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金。

第二十條。經組織批準提前退伍的學生,因部隊人數減少、國家建設需要、因戰負傷致殘、因病不適應繼續在部隊服役、因家庭重大變故需要退出現役的,仍可享受救助。其他原因造成的非正常退休生資助資格,由學校所在地省(區、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第二十壹條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和高等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要求認真審核大學生應征入伍資格和資助資格,不得弄虛作假。對符合入伍條件的大學生,學校應及時辦理資助手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和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09年4月20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發布《義務兵役征集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35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暫行辦法》20110+00。總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委托服義務兵役學生學費補償及退役復學後國家助學貸款和學費補助補償暫行辦法》(財教[2011]510號)同時廢止。

參考數據

大學生和退伍軍人返校要交學費嗎?。中谷法網[引用時間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