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幾乎所有在日本留學的學生都是通過委托其在日本的代理人辦理簽證。申請人取得高等學校的入學許可後,由其在日本的代理人申請。留校資格證明?。代理人在申請居留資格時,應向學校所在地區的當地出入境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的考試部門或初審部門提交下列書面材料復印件1份:
1.申請在華居留資格證書
2.兩張外國申請人的照片
3.護照復印件
4.證明代理人合格的證書。
5、允許申請人入學的準考證或其他證件的復印件。
6.申請人簡歷
7.最終文憑
8.日本語言學校的結業、出勤和成績證明。
9、證明本人或本人已支付在日本期間的所有費用。
10、申請人擬赴日留學(科目、時間)證明材料。
11.移民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12,回信信封(付430日元郵票)
申請後,如果沒有問題,2~3周內發給代理?留校資格證明?。《居住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代理收到了嗎?留校資格證明?應立即發送給申請人。申請人收到材料後可以在日本駐華大使館申請留學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