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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局電話

聯系電話:0571-88008848。

主辦單位:浙江省教育廳。

承辦單位:浙江教育技術中心。

電子郵件:bgs@zjedu.gov.cn。

地址:杭州文慧路321號。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職責:

(壹)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推進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

(二)負責全省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省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設置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學校黨的政治、思想和組織建設,全省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配合省委統戰部做好高校統戰工作。

(四)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中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並監督使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六)負責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教學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七)牽頭制定職業學校的設置辦法、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指導職業學校的教育改革、職業指導和評估工作。統籌繼續教育體系建設。

(八)協調和指導全省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壹流大學和壹流學科建設,負責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立、更名、撤銷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和高等教育發展評估工作。

(九)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

(十)負責全省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省師德師風建設。組織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的制定。

(十壹)負責全省學歷管理,參與制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學生就業和創新。

(十二)指導我省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牽頭組織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制定全省學校教材建設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教材建設、教材審查和使用管理。

(十四)負責全省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標準化工作。

(十五)負責實施國家學位制度和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

(十六)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控等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8)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省委關於建設“廉潔浙江”的總體要求,履行學校黨建工作指導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省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高黨的建設水平。深入推進全省教育領域“最多跑壹次”改革,深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深入推進減項減料減環節,堅持從群眾角度設計教育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高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性。

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教材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增強教材的思想性、科學性和時代性。強化教育督導責任,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不斷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科學發展,保障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