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濟南市民政局網站,/art/2013/3/18/art _ 28773 _ 535460.html。
如何辦理城市低保
1.申請城市低保需要什麽條件?
答:(1)持有我市常住城市戶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3)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
2.申請城市低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書面申請報告;(二)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3)收入類別證明;(4)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有勞動能力的應聘人員,本人需提供相關求職登記證明、培訓及就業推薦記錄;(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殘疾證、失業證、特困職工證等。
3.保障標準是什麽?
答:市區(含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每人每月550元;章丘市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每人每月500元。
4.申請城市低保有哪些程序?
答:(1)申請:凡申請城市低保的家庭,通過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向街道(鄉鎮)提出申請,沒有社區的直接向街道(鄉鎮)提出申請。*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不在壹地的,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其他家庭成員的相關證明、證明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鎮)、社區出具。
(2)社區調查:由街道(鄉鎮)委托社區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核實,經社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考核小組民主評議後公布,時間不少於3天。無異議的,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連同其他證明材料報街道(鄉鎮)審核。
(3)街道(鄉鎮)審核:街道(鄉鎮)對收到的申請表和證明材料逐壹認真審核,及時進行集中聯審。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委托社區以適當形式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城市低保的審批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審批。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後,申請人所在社區應及時張榜公布審批結果,時間不少於3天,接受群眾監督。無異議的,由社區在省民政廳統壹監制下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5.城市低保審批時間?
答:審批機關自收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申請人證明材料不全的除外),自批準之日起下月發放城市低保。
6.什麽情況下不能享受城市低保?
答:(1)雖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
(二)因拆遷以外的原因購買商品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因拆遷購房,但購房面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30%以上的;有閑置的房子。
(三)壹年內購買電腦、攝像機、數碼相機、鋼琴、空調、冰箱、機動車、金銀珠寶等高檔非日用品的。
(四)擁有並經常使用手機、高檔電器、機動車等高消費商品;每月家庭通訊費用達到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50%以上。
(5)投資有價證券,收藏高價值物品。
(六)飼養觀賞性珍貴寵物;經常在餐館和娛樂場所消費。
(7)安排子女擇校或自費出國留學;外國學生在當地學習。
(八)符合就業條件,經有關部門介紹,壹年內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就業或技能培訓的;無正當理由壹年內兩次未參加公益勞動的。
(九)故意放棄或者轉移個人全部資產的;因賭博、吸毒、嫖娼造成的生活困難尚未得到糾正的;非法收養。
(10)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經社區低保評定小組民主評議,不應享受低保待遇。
(11)未按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的;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員核查的;無正當理由連續兩次未按時領取低保待遇的;未按時申請續保的;凡提供虛假收入證明的,壹經查實,壹年內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2)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其他人員。
7.戶籍與居住地不壹致,且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申請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戶籍與居住地不壹致且在現居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由申請人提供家庭成員戶籍、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等相關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
8.30歲以上無勞動能力未婚的殘疾人可以單獨申請城市低保嗎?
答:年滿30周歲、無勞動能力、未婚的殘疾人可單獨申請城市低保。
9.當地政府認定的重大疾病患者可以單獨享受低保嗎?
答: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保障標準2倍的惡性腫瘤、腎移植、尿毒癥、白血病等當地政府認定的重大疾病患者,單獨享受低保,按當地保障標準予以保障。
10.申請低保家庭為了增加收入,將現有住房或其他住房出租的家庭收入如何計算?
答:申請低保的家庭出租現有住房或者其他住房增加收入的,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應當扣除租賃費用,超出租賃費用的租金作為家庭收入計算。
11.如果戶口和父母戶籍在壹起,但是和父母分開居住,那麽他們的收入是不是和父母的收入分開計算?
答:如果戶籍是隨父母戶籍,但與父母分開居住的,其收入將與父母收入分開計算。
12,哪些單位有義務為申請低保的人進行收入認定?
答:申請低保的是在職和下崗人員,其收入由所在企業認定並出具證明(單位蓋章、領導簽字);屬於退休和失業的,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對其收入進行認定並出具證明;其他人員,由街道(鄉鎮)和社區對其收入進行認定並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