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述
公費留學人員是指由國家和有關部門、地方、單位根據國家建設需要,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全部或部分資助,有計劃地派出的留學人員。
根據國家統壹計劃,在全國範圍內統壹招生、選拔、派遣、實施的出國留學人員,為國家公費出國留學人員(以下簡稱“國費生”);
根據部門、地方和單位的計劃,招收、選拔、派遣學生到本地區、本單位,並執行部門、地方、本單位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包括經本單位同意和支持,通過獲得各種獎學金、貸款、補貼而納入派遣計劃的人員),是各部門、地方、本單位(以下簡稱“公費單位”)的公費出國留學人員。
二、主要類型
公費出國留學人員分為大學生、研究生、進修生和訪問學者。
1.留學人員在國外讀本科、專科、研究生的學習期限壹般由派出單位根據對方國家的學制確定。出國留學和訪問學者的期限,根據學習和研究項目的實際需要,壹般為三個月至壹年,特殊情況可為壹年半,由派出單位根據派遣計劃確定。
2.派出單位應幫助和指導公費留學人員選擇在國外學習、研究、實習或從事科研的單位。這些單位應該具有較高的水平或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