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留學生應在完成學業後兩年內申請:兩年期限從完成學業畢業回國之日算起,有長達半年的排隊時間。其實申請的時限是兩年以內。
3.連續留學360天:目前留學生服務中心不扣除留學期間前往第三國的旅行時間,所以無論留學期間前往哪個國家,只要不回國,都算在海外360天。但看守所即將改變這壹規定,建議想落戶的學生盡快辦理手續,政策只會越來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