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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碩士人才補貼

南京市研究生補貼標準為每月800元。

南京市研究生補貼條件如下:

1,碩士及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的國內高校畢業生;

2.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住房公積金1個月;

3.碩士生1000元/月,博士生2000元/月;

4.補貼期限不超過36個月。

南京市研究生資助材料清單如下:

1,南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啟航計劃申報表;

2.勞動合同或雇傭協議;

3.國內高校畢業生需提供薛鑫頒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出國學歷學位證明。

4、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可任意壹項)。

南京對研究生的資助註意事項如下:

1.租房補貼申請須在來南京就業後壹年內提交;

2、租賃補貼、住房補貼和過渡性住房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3.補貼期限為5年,每年發放壹次。申請期間中斷繳納社會保險的,須從中斷當月起按月折算並補繳12個月,方可連續計算;

4.自申請批準之日起壹年後,租賃補貼不再享受本市其他住房補貼。

綜上所述,具體的申請條件和補貼標準可能會因政策、時間和具體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建議在申請前咨詢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獲取最新的補貼政策和申請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落實與非全日制用工等靈活就業相適應的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二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失業人員從事自主創業的指導,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培訓和業務指導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