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前必須向黨組織請假,並按有關規定辦理個人原因出國手續。出國期間,要以適當方式與國內單位黨組織保持聯系,主動向黨組織反映自己的思想和其他有關情況。回國後,預備期已滿或者接近期滿的,原單位黨組織認為有必要的,可以繼續考察,考察時間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檢查時間壹般為半年至壹年。考察期滿,符合黨員條件者,回國後由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