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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瀟國際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第二款: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第五十八條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不按照本法規定送其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小留學生不接受國內義務教育。

這些家長在打什麽主意?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由來已久,而且是義務教育。先不說孩子。這麽說吧,作為父母,孩子只上小學,所以妳把孩子送到國外接受國外的基礎教育。這樣合適嗎?

國外接受小留學生是有條件的。

中國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是免費的,但是如果妳出國的話,必然要交學費。

國外接收中小學生不是無條件的。讓我們看看他們付出了多少。國內義務教育免費,家長為什麽要送到國外?大部分家長都不缺錢,所以把孩子送到國外接受教育(要交壹定的費用)。

成為異國的留守兒童

這些家長既然願意把這麽小的孩子送到國外做留守兒童,證明他們的父母都認為祖國的教育不好,那教育孩子愛國又如何!我確定這些家長是在為移民做準備(個人觀點)!

這些年輕的留學生將來還會來自中國嗎?

從小送他們出國的目的是為了將來培養外國人。他們中有多少人合格後能回來報效祖國?祖國未來的建設不能指望他們,要多關心中國的孩子。這是祖國的未來。

加入英國國籍有壹個條件:在英國合法居留10年以上;所以有些父母從小就送孩子去英國留學,這樣十年後,孩子自然就有了英國國籍。

從小就把孩子送到國外留學的父母,不再從本質上承認他們的國籍。眾所周知,從小學到高中,中國的基礎教育是世界上最好的。如果得不到最好的教育,從國外回來接受西方教育的孩子能愛國嗎?父母不愛國。妳指望那些孩子愛國嗎?

接受義務教育是中國人的責任和義務。

觀點壹:

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中國人和中國公民不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是違法的,這樣的家長應該受到嚴懲。如果這些年輕的留學生不改變國籍,那麽家長的做法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

觀點二:

父母把孩子送到國外,是為了將來加入外國國籍,以便在國外發展。壹個未來的中國人,壹個未來的外國人怎麽可能觸犯中國的法律?

我認為不遵守國家教育法是違法的。這些從小就出國的孩子長大後會熱愛中國嗎(這很可能發生在他們成為外國國民之後)?會對中國的建設和發展有貢獻嗎?他們從小沒有接受過這種教育(愛國教育),而是接受了西方的教育(個人利益第壹,即人權和自由)。所以,他們是不可能長大回國的。

孩子是無辜的,責任在父母。而國家也應該對這種情況進行更多的限制。未成年人不接受國家的正規教育,但是出國接受西方教育的人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這樣,這樣的事情就會少壹些。這是關系到國家未來發展的大事,不可小覷。否則隨著國家的富強,有錢人越來越多,孩子從小出國留學的事情也會越來越多。

如果父母為了將來在國外定居,成為外國人而送孩子出國讀書,我覺得義務教育法已經無法約束這些父母了。最後,希望那些在國外留學的孩子,有所成就之後,能回來為國家做貢獻。祖國需要妳!

這些年輕的留學生,他們在中國不接受義務教育。他們的父母在做什麽?大家壹起聊聊吧!

沒有九年義務教育,可以說這些娃娃對未來的中國毫無用處。首先,他們不懂愛國。壹個不愛國的人有什麽用?

他們不認可中國的教育!不承認中國文化!這個國家什麽都不認!妳認為這是違法的嗎?!

小學生出國留學是違法的。因為義務教育有壹個很重要的教育內容,愛國主義教育,外國會教育這些學生熱愛中國嗎?不,從來沒有。如果沒有義務教育階段的愛國主義教育,80後、90後、00後就不會為國家和人民做出如此無悔的貢獻,甚至在這場反新冠肺炎運動中獻出自己的生命。

這個問題三水三鑫質疑了很久,也和相關法律界人士探討過。前段時間我在寫文章的時候,也提到會具體討論。

近日,654.38+0.5萬未成年留英學生回國事件引發了巨大的輿論撕裂,導致蘿蔔泥。在學年中,兒童(青少年)“從小出國留學,不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是否違法”再次引起公眾關註。

這裏從法律條文和法理兩個角度來說。

第壹,從法律規定來看,沒有明確的規定

“孩子從小在國外讀書,在國內不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違法嗎?”眾所周知,這裏的“法”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讓我們看看法律改革的規定:

這裏說“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後來又說“義務教育是在國家統壹實施下,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

請註意,是指“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義務教育。那麽,適齡兒童少年出國留學是否接受義務教育?

其實大部分國家都有義務教育制度,歐美壹些發達國家實施義務教育制度比中國早。比如美國的“K12學制”就是義務教育,相當於壹年級到三年級。老牌資本主義英國是世界上第壹個實行義務教育的國家。1880實施,時間7年,年齡5-12年。1988年義務教育改革,實行12歲義務教育制度。

好了,問題來了:法律規定“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接受義務教育”,卻沒有規定必須在國內接受義務教育——誰能加入國外的義務教育體系?

也許有人會說,這不是鉆空子嗎?

請註意,真正的法治思維是,法無禁止皆可為。所以我們社會壹直在實行兩種治理方式:德治和法治!

第二,從法律角度來說,肯定是違法的。

如前所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不送未成年人(適齡兒童、少年)出國接受義務教育是違法的,但實際上,法律再好,也不能無遺漏地考慮現在和未來的所有情況。

原因很簡單。10年後會發生什麽?100年後會發生什麽?

所以法治總會有壹定的滯後性。

但是法理基本是固定的。

如前所述,法律條文只規定了義務教育,而不是我國的義務教育。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其實這個規定是非常明顯的。

不信,我們來看看《義務教育法》第三條:

“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這不就是我國的義務教育嗎?

美國的義務教育是在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嗎?除非他們是在為自己培養“掘墓人”?

從這個角度來說,所有不按照國家教育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壹定是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所以建議教育部和各地教育部門反復學習宣傳《義務教育法》,加強《義務教育法》的執行力度,避免出現大量未成年人出國接受義務教育,最後成為外國人的情況!

關於這個問題,前幾天有網友質疑。

質疑的網友反對把1.5萬小留學生接回國,因為他說這些小留學生出國讀小學,本身就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筆者專門查詢了《義務教育法》,找到了幾個條款:

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解釋,這些小留學生的行為確實違反了這些條款!

分析:

?義務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是中國公民的義務教育。在國外讀小學和初中的小學生,在國內顯然沒有接受過義務教育。

?根據國家規定,中國所有公民都必須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註意,在中國讀完小學和初中是壹種義務,必須履行。

?兒童的父母和監護人必須確保其子女在中國完成義務教育和學習。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很委屈。在國內讀小學初中無非就是學文化課,在國外學文化課也是壹樣的效果。

我在這裏強調:效果真的不壹樣!

我想問壹下:在國外留學的孩子接受的德育教育和用的課本和國內的壹樣嗎?

這也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家庭教育是培養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讓孩子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

中國的意識形態領域很嚴密,中國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對國家建設和人民有用的人才。送孩子出國,是在為誰培訓?是給誰的?

視角

近年來,家長對孩子的期望越來越高,出國讀小學成為越來越多家庭的選擇。

留學變得低齡化了。為了滿足家長的需求,各個機構也在忙著留學的牽線搭橋。年輕留學生出國留學是否違反義務教育法,似乎沒人感興趣。

培訓機構稱:只幫家長送孩子出國,不考慮是否存在法律問題。如果有,也是父母面對的。

當地教育部門認為,低齡留學是壹個新生事物。目前教育行政部門基本是默許的,沒有介入。是否違反義務教育法,如何進行法律監督,值得法學界關註和探討。

在我看來,基礎教育階段沒必要崇洋媚外。兒童幼年時期是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形成的關鍵時期,是中國元素融入血液的關鍵時期。過早走出去會導致文化缺失,不利於長遠發展。

孩子從小出國接受國外教育是違法的。

我是郎悅·韓雪,歡迎關註並壹起談論教育。

我認為孩子從小留學,不接受國內九年義務教育是違法的,但是有壹定的特殊情況。

第壹,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2條規定:

第四條要求,具有中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僅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權利,而且應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這兩條已經明確規定了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

第二,小留學生是否違法要看情況。

但是各個教育部門都沒有明確的規定。以前出國留學的大多是高中生和大學生。近年來,留學項目開始向中小學生延伸,而且越來越嚴重。

因為,在大家的意識形態中,孩子接受教育就相當於接受義務教育。不讓出國留學的孩子成為文盲,甚至成為世界級的人才,這似乎和我們義務教育的目標和方向是壹致的。因此,也有專家提出了義務教育是否應該尊重選擇權的爭議話題。

小留學生的問題沒有出現在公眾視野,但是我覺得把孩子送出去讀書也沒什麽好處。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選擇。我以前很贊同這種想法,覺得父母可以讓孩子出國留學,接受。

因為,我也覺得學校的教育對孩子來說缺乏壹定的彈性,甚至在國學教育上也還是欠缺的,無法讓孩子明白真正的道德修養之道。但是2065438+2009年4月的壹份文件,讓我改變了原來以家庭為基礎的國學、思維、身體的全日制教育,采用了這些方法與中國整體教育體系相結合的方式。國民教育為主導,家庭教育為補充,促進兒童德、智、體全面發展。

在這些規定的第壹條中:

校外培訓機構不能開展全日制培訓,家庭開展相應的全日制教育有些類似,不屬於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經營範圍。

這裏面也有模糊的分類,雖然家庭行為屬於非市場行為,不需要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但家庭要想實施替代義務教育的內容,必須始終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審批,這在情理上是可行的。

所以我認為,沒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落實,以家庭教育替代義務教育是不允許的,應該禁止。

從這個邏輯思考,從小參加國外的教育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國內教育主管部門的許可。出國的小留學生如果是教育主管部門允許的,不存在違法行為,否則存在違法行為。

結束語

壹般來說,把孩子從小送到國外讀書是違反相關法律的,但如果允許就不違法,需要相關部門的審批。

孩子從小出國留學,接受國外教育。他們在中國不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是否違法?回答這個問題,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說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壹章第四條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只要子女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就依法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權利,履行義務。孩子在國外讀書,只要國籍沒變,就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外的小學和初中教育在中國會被認可嗎?這不是我們能回答的問題。單從義務教育法的解釋來看,孩子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年義務教育法》是違法的。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民族的脊梁,社會的未來。中國的孩子接受的是國外的教育,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不壹定適合中國國情。我們正在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接班人。如果留學回來的孩子為祖國做了貢獻,那麽這樣的孩子正是社會所需要的。

法律規定肯定是違法的,但是出國的孩子都是有錢人。誰來執法?

每天都在糾結接不接小留學生,接不接!父母可以照顧,就地隔離,回國人力物力跟不上,有感染風險。國家這次應該聽聽人民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