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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綠卡的國家和地區的綠卡

自2004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在中國符合申請條件的外國人頒發永久居留證件,也稱為中國綠卡。

獲得綠卡

獲得“綠卡”的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將被警方取消資格:可能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被人民法院判處驅逐出境的;以提供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永久居留資格,或者未經批準在中國境內居留不滿3個月或者在中國境內居留不滿1年的。

降低綠卡門檻

隨著我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快速發展,門檻過高、手續繁雜、適用範圍小、國內相關待遇不明確等問題日益突出,亟待研究解決。為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給予中國“綠卡”相關國民待遇、降低中國“綠卡”門檻的措施。2012下半年發布實施。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國公安部等25個部門近日聯合發布《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受相關待遇辦法》,規定持有《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許可》(以下簡稱“綠卡”)的外國人,除政治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的特定權利和義務外,原則上享有與中國公民同等的權利,承擔與中國公民同等的義務。

該辦法對外國人來華普遍關心的就業、簽證居留、通關、投資、職稱、子女教育、社保、住房公積金、購房、金融業務、購物、旅遊、駕照等問題做了詳細規定。

根據規定,持“綠卡”者在中國就業,免辦《外國人就業證》;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辦理《外國專家證》、《回國專家證》和本地人才居住證;外商在華直接投資以合法可獲得的人民幣進行;對在境內投資項目和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發展改革、商務、工商、外匯等部門應當按照外商投資管理的有關規定簡化審批和審批程序。

2004年8月,中國開始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即中國“綠卡”制度。《辦法》規定,對於在我有關單位工作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我國直接投資額相對較高的外國投資者、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者國家有特殊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投靠父母的未成年人、投靠親屬的老年人等家庭團聚人員,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我國的“綠卡”。1997、1999年香港、澳門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實行新的制度。“中國人”在前殖民地的居留權得到了中國和香港基本法以及中國和澳門基本法的確認。因此,所有中國“英國海外居民”和“澳門居民”都自動獲得中國國籍。非中國人(如英國人、葡萄牙人)的居留權改為“永久居民”。其實永久居民只要平時在當地連續居住就可以留下。如果非中國永久居民不再在當地永久居住,並且沒有正常地連續居住,就會喪失居留權和永久居民身份。但港澳被剝奪居留權後,仍有“入境權”,即可以像永久居民壹樣隨時入境。但永久居民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被驅逐出境,也沒有居留權。那些只有入境權的人會因為違法犯罪而被驅逐出境。

非中國港澳居民不能申請港澳“特區護照”,通常也不能申請香港簽證身份書(CI)和澳門電子旅行證。但是,無法申請自己的證件的居民可以申請上述CI和電子旅行證。以上兩種證件不能像特區護照壹樣享受免簽待遇。綠卡在美國的正式稱謂是“永久居民卡”,也叫I-551,記錄了持卡人的照片、指紋、姓名等信息,可以通過申請獲得。申請人通常需要在美國有壹份永久工作或者配偶和子女在美國定居。申請成功將向申請人發放綠卡,持卡人需按期更新卡片。

有了美國綠卡之後就不需要在美國使領館申請簽證了。只需要出示護照和綠卡就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在美國除了投票權之外,還可以享受和本國公民壹樣的福利和待遇。綠卡持有者通常需要每年在美國停留壹定時間,超過兩年未入境的持卡人可能會被撤銷綠卡。

綠卡的正式名稱是“永久居留許可”,用於證明壹個外國人在美國長期居住和工作的合法權利。美國綠卡也有類似護照的作用。當妳進入美國海關時,妳可以出示綠卡而無需簽證。這張代表永久居留身份的卡,壹開始是綠色的,後來采用了其他顏色,2010之後又變回綠色。綠卡是壹種信用卡大小的塑料卡,上面有照片和指紋,上面記錄了壹些個人信息。綠卡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後,需要向移民局申請新卡。美國和歐洲國家對外國人居留的管理機構不同。簽證的發放和美國居留權的發放是不同的部門。美國駐外使館只發放簽證,上述有效期指的是進入美國的有效期而非居留期限。居住期限由當地的美國移民官員決定。比如妳護照上的簽證有效期是壹個月,但是美國機場海關的移民官可以給妳半年或者只是七天的居留權。

在美國,長期居留的機構是移民局而不是當地警察局。美國和加拿大都是移民國家,所以移民局是相當大且有權力的。“9.11”事件後,隸屬於新成立的國土安全部的美國移民部,此前隸屬於司法部。他們可以否定使館簽證的權威性,否決國務院的決定,拒絕美國駐外使館簽發的簽證持有者進入美國。這個問題在美國尤為突出。美國移民官員在邊境口岸擁有無限的權力。他們可以當場把持有效簽證的外國人趕回去,迫使他們支付昂貴的單程機票,乘坐下壹趟航班返回自己的國家。如果當天沒有航班,他們會把遊客關進禁閉室,等待下壹趟航班。

美國為了加強管理,將移民局分為四個區,分別是東北、東南、西北、西南四個管理中心,在全國範圍內辦理工作簽證和移民事務。已在該國居住壹年以上的長期居民也可向移民局申請延期。

美國移民局不用親自辦理手續,都是郵件。在申請綠卡的過程中,很多申請人從來沒有去過移民局,也沒有在那裏見過官員,最後還是成功拿到了綠卡。壹般來說,美國移民局是不能委托關系的,委托關系的結果可能對申請人不利。美國移民局的官員有很大的個人權力,他們的上級也賦予他們犯錯的權力。他們不喜歡外人的幹涉,也不看應聘者的抱怨。他們連應聘者的臉都不看,只根據材料做決定。

美國是法治國家,移民局傾向於接受律師提交的文件而不是申請人直接提交的文件。美國移民局官員認為律師的文件更可信,但移民文件是通過律師提交的,費用是不可或缺的。

美國的綠卡有很多種,比如依賴綠卡、工作綠卡、特殊人才綠卡等等。如果碰不到這些邊緣,可以花錢非法移民過去,忍十幾年。說不定能趕上個大赦,非法轉法,還能拿綠卡。最壞的情況,妳可以抽簽獲得綠卡,這是比中彩票更簡單的方法。然而,在中國大陸出生的中國人不屬於這種情況,他們沒有資格抽簽。

申請親綠卡的人不需要任何特殊條件,只要是美國人或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即可。然而,近年來,等待期很長。綠卡的配偶要等近五年才能拿到綠卡,夫妻要長期分居。

還有其他移民美國的方式,比如投資移民。這樣的移民需要錢和具體項目,只有少數人能做到。他們可以投資幾十萬美元,通過審查獲得移民身份。

普通人只有通過努力才能申請到美國工作的綠卡。留學生完成學業後,可以找工作,可以被美國公司錄用,也可以被大公司直接派往美國。工作幾年後,他們可以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請綠卡。美國每年向外國人發放大量工作簽證。在過去兩年中,每年簽發的工作簽證超過6萬份。在新經濟擴張的幾年裏,平均每年向外國人發放65,438+20萬份工作簽證。每個在美國有工作的人都申請綠卡。是否批準是另壹回事。

在移民問題上,美國采取務實的政策,經濟好的時候對外國移民表現出寬容,經濟不好的時候對外國人嚴格限制。20世紀90年代末,當美國經濟蓬勃發展時,紐約甚至沒有抓到非法移民。就連當地中餐館的老板也表示,當時並不擔心這個問題,也很少聽說警察搜查中餐館非法勞工的事情。

有了綠卡,進出美國更方便。機場海關把綠卡持有者和美國公民排在同壹個隊伍裏,入境更快,不像其他外國人要排很長時間的隊。

新措施

2014,14年2月,美國移民局局長萊昂·羅德裏格斯(Leon Rodriguez)在洛杉磯舉行的全國移民融合大會上,宣布了多項舊的和最近提出的行政措施,以提高公民身份調整的效率,促進移民融合。

美國移民局提供豐富的在線資源,幫助移民和融入過程順利有效地進行。在移民官網上,移民申請人可以找到最新的移民相關信息;申請人也可以訂閱奧巴馬總統165438+10月20日剛剛公布的新移民行政措施更新,及時了解最新變化。申請人可以在入籍資源中心獲得所有關於入籍的信息,包括申請入籍的流程,入籍考試的準備等。,所有信息都有西班牙語版本。為入籍提供公民教育的教師將獲得大量關於教學、培訓和職業發展的材料。

相關組織可以獲得關於融資機會、技術援助和政府資源的信息。移民局還提供“防詐騙”頁面,讓移民了解哪些是移民法沒有授權的行為,以及移民詐騙可能帶來的危害。

移民局將接受信用卡作為移民入籍申請費的支付方式之壹。移民局還將在65,438+00個移民申請州的媒體市場上擴大公民教育和宣傳,並開展全面和多語種的媒體宣傳活動。10州是加利福尼亞、紐約、得克薩斯、佛羅裏達、新澤西、伊利諾伊、馬薩諸塞、弗吉尼亞、華盛頓和亞利桑那。這些州的合法永久居民占美國永久居民的75%,也就是潛在的入籍申請者最多。PR(永久居民簽證):居民,也稱為PRV,居民簽證,居民身份證和綠卡。凡首次向新西蘭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請並成功獲批的,將獲得永久居民簽證,即有效期為2年的居民簽證。在簽證有效期內,我享有新西蘭居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多次往返新西蘭的權利。壹般情況下,拿到PR後,這兩年每年要在新西蘭居住184天,然後申請永居。這種居留時間的要求俗稱“移民監督”。假設妳不符合“移民主管”的要求,妳要麽必須在到期日之前續簽妳的PR(以續簽為條件),要麽妳將失去妳的新西蘭居民身份。PR身份限制了壹些福利的申請,但有免費的兒童教育和基本的醫療救濟。

IRRV(無限期回國居民簽證):永久居民,又稱永久居民身份、永久綠卡、永久居留簽證、永久簽證。只要在拿到PR後的未來2年內,每年停留184天,就可以成功申請IRRV。只要妳活著這個天數,不管妳是不是失業,不管妳是在睡覺、吃飯、遛狗還是發呆,只要妳活著就是為了這壹天。獲得IRRV意味著妳現在可以無限期地期待在新西蘭,無論中途離開新西蘭多久,妳都永遠擁有隨時進入新西蘭的權利。此簽證永久有效。IRRV是真正意義上的永久綠卡。只要沒有重大犯罪,妳的永久居民身份無論如何都不會被取消。IRRV是新西蘭在眾多移民國家中的壹大特色,世界上只有壹個國家提供這種永久綠卡。IRRV身份的福利等同於公民,沒有任何限制。日本的綠卡指的是“ぇぃじゅぅけん”簽證,也是壹種永久居留許可。如果想辦理赴日簽證,不像美國,美國在海關管理上有移民局。日本目前沒有所謂的移民政策。雖然這個國家的人口因為少子化而銳減,但是仍然不可能放棄傳統禮儀,不接受移民。所以日本沒有入國管理局,管理外國人入境簽證手續的機構叫入國管理局。近年來,日本相關政策有所變化,開始大規模吸引外國人才和擴大留學生數量,壹定程度上放寬了入境簽證。但如果想拿到日本綠卡(永久居留),恐怕也不是壹時半會兒的事,需要十幾年。與美國不同的是,美國在申請綠卡時壹般會考慮在中國的居留時間長短,而申請日本永久居留,參考條件不僅僅是在日居留時間長短,還有工作狀態。根據入國管理局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必須在日本居住十年以上,有八年工作經驗,才能申請永久居留。坦白說,條件很苛刻。有傳言說有減少工作時間到五到六年的趨勢,但目前還沒有得到證實。成為永久居民後,如果有配偶或子女,可以獲得移民局簽發的簽證。這在日本叫“永久居留”,也是親屬簽證。

另外,如果“非法滯留”(即黑戶失去簽證)想再次擁有簽證,唯壹的辦法就是和日本人結婚,從而獲得日本配偶簽證,也就是俗稱的“黑轉白”。在日本人和中國人中間廣為流傳,比如有人和日本人結婚後,拿到了簽證,然後拿到了永久居留權,就離婚了。歐盟藍卡是壹種類似美國綠卡的移民身份。與綠卡不同的是,藍卡不是外國公民的永久居留許可,而是沒有入境簽證的工作簽證。有效期兩年,可以延期,失業後仍可留在歐盟半年。相對於美國,接近於綠卡和H1b工作簽證的壹個中間狀態。

持有藍卡意味著持卡人擁有在發卡國工作和居住的權利,同時持有藍卡可以免簽進入歐盟27個成員國。

計劃2010在歐盟成員國推廣。但由於各種爭議,很有可能延期。壹點是關於受益人工資的討論。藍卡的基本思路是持有人將獲得65438+行業平均工資的0.5倍。加拿大永久居民是指不是加拿大公民,但已獲得在加拿大無限期居留、生活和工作許可的人。永久居民每五年必須在加拿大居住至少兩年,否則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是,由於陪伴加拿大公民的配偶而在加拿大境外度過的時間被視為在加拿大度過的時間。

永久居民擁有許多與加拿大公民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包括為任何企業和政府及省政府工作的權利(某些監管行業受到限制)。主要區別是永久居民不能在加拿大選舉中投票,競選公職或持有加拿大護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居住滿三年後可以申請加拿大國籍,但這不壹定是必要條件。

2002年,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開始向所有新的加拿大永久居民發放永久居民卡(最初名為楓葉卡)。所有前加拿大永久居民都可以申請50加元的張永久居民卡,除非需要國際旅行,否則沒有必要擁有這種卡。受此影響,2003年6月5438+2月31之後,每壹位永久居民乘坐商業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或汽車)進入加拿大時,都必須出示永久居民卡。該卡看起來像銀行卡,可以提供身份證明,以方便返回加拿大。它使用了許多最新的安全功能,卡中的電子芯片存儲了必要的數據。

由於永久居民卡只能在加拿大簽發,所以需要壹次性(免費)旅行證件,可以從加拿大駐外使館獲得,以便提供給那些想返回加拿大但沒有永久居民卡的永久居民。永久居民卡的有效期為5年。期滿後可以申請,並證明申請人在加拿大居住足夠長的時間或者已經達到居留要求,然後就可以獲得更新。雖然壹個人可以滿足居住要求,因為他的配偶是加拿大公民,或在加拿大境外為加拿大公司工作,但他不能獲得永久居民卡的延期,因為他不在加拿大,也沒有加拿大地址。

據移民之家網消息,近日,壹名印度女子因婚外情後懷孕,提交虛假材料被判有罪,從而被撤銷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據了解,這名女子在2003年申請移民時被移民部查出沒有告知移民部自己懷孕的情況,因此移民部撤銷了她的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此後,印度裔愛女聯邦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恢復她的永久居留身份,但以失敗告終。

據悉,被撤銷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的印度女子名叫帕特爾(Patel)。她於5438年6月+2003年10月與第壹任丈夫結婚,並於年底到任後生下壹個孩子。沒想到,親子鑒定後發現,孩子不是帕特爾和第壹任丈夫生的,而是和當時有外遇的對象生的,頓時讓壹個平靜的家庭亂了。

經過兩年的磕磕絆絆,帕特爾在2005年與第壹任丈夫離婚,兩年後,她帶著曾經的外遇對象,也就是第二任丈夫,來到加拿大團聚。在留尼汪移民的過程中,移民局查出帕特爾沒有如實告訴她懷孕的事情,也沒有告訴她自己的外遇。因此移民部認定帕特爾申請欺詐,不僅其第二任丈夫的留尼汪移民申請被拒,還被撤銷了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

帕特爾在永久居留身份被撤銷後非常不高興,於是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恢復她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身份,但法院的判決結果令她失望,即維持原判,撤銷上訴申請。

來自移民之家網的消息稱,壹名移民律師指出,帕特爾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身份被撤銷,是因為她沒有將自己懷孕的消息告知移民局。由此可見,如果申請人在申請移民期間懷孕了,她需要及時通知移民局,不能等到家庭成員發生變化。1.在大韓民國居住五年以上的人(F-5-A)

常駐(D-7)、企業投資(D-8)、貿易管理(D-9)、教授(E-1)、談話指導(E-2)、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業職業(E-5)。

根據大韓民國民法是成年人的人

本人或同伴家屬有能力養活自己,品行良好。

妳要具備繼續留在韓國所需要的基本素質。

個人居留資格需要足夠的條件。

2.韓國公民的配偶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F-5-B)

具有居留資格(F-2)並在中國居住2年以上的國民的配偶有下列情形時:

-當妳與韓國人繼續保持婚姻關系時-當與韓國配偶離婚或分居的人能夠證明離婚或分居的原因在於韓國配偶時。

-韓國配偶死亡或法院判決失蹤。

-在婚姻中斷後撫養與韓國配偶婚生的未成年子女。

具有居留(F-2)資格且在中國居留2年以上並與永久居民保持婚姻關系的永久居民(F-5)配偶。

在韓國居住2年以上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F-5)的20歲以下兒童被視為有理由永久居住在韓國的人(保留大韓民國雙重國籍者除外)。

永久居民在韓國出生的子女(F-5)

擁有35,000美元或以上的投資者(F-5-C)

4.具有居留資格的海外同胞(F-4)(F-5-D)-獲得韓國永久居留權的申請條件(F-5),擁有海外同胞(F-4)並在韓國居住2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申請永久居留權時年收入達到韓國銀行公布的上壹年度國民總收入(GNI)兩倍的人(F-5)-60歲以上並從海外領取壹年年金的人達到韓國銀行公布的上壹年度GNI。上述人群——上壹年度繳納財產稅50萬韓元以上的人,或者沒有財產稅政績但有租房押金的人等。,並以自己的名義(或同居家庭)擁有相當於此的房產(房產稅50萬韓元以上)。並非所有國家和地區都有永久綠卡制度。以下國家和地區沒有綠卡制度:阿根廷、澳大利亞、伯利茲、巴西、文萊、加拿大、智利、丹麥、多米尼克、厄瓜多爾、西班牙、危地馬拉、香港、伊朗、以色列、日本、澳門、馬達加斯加、馬來西亞、墨西哥、荷蘭、挪威、秘魯、菲律賓、臺灣省、俄羅斯、南非和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