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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瑞安事業單位招聘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公告

瑞安市2014招聘碩士及以上學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任銳社高[2014]第31號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於進壹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

(壹)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戶籍、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其他要求

(壹)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瑞安市2014年碩士及以上學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壹覽表》(附件1)。

(二)報考專業資格審查參照《瑞安市2014碩士及以上學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名時應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

(5)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證明,其畢業時間和專業的確定以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證明為準。

(6)有“浙江省”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可以是:浙江省戶籍人員,2014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4非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4、18 7月底前,除上述人員及戶籍要求為“全國”的報考人員外,其他戶籍仍在遷移過程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申請人需要在註冊前確認他們的定居。

(七)如果今後招聘單位被批準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是否可以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過渡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註冊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原件(壹式兩份)及同底壹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報名。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並提交《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3)。

2.報名時間:7月16日星期三2014至7月18日星期五2014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00。

3.報名地址詳見2014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學歷崗位壹覽表(附件1)。報名電話0577-65812877。

4.每個申請人限報壹個職位。同壹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於2: 1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數或不舉行考試。裁減後的實際招聘計劃數在瑞安人才網公布。如所報職位不公開考試,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5.在報名過程中,以偽造、塗改證件、證書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者,壹經發現,按弄虛作假處理。

(2)考試

考試在結構化面試中進行。考試滿分為100,考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入圍體檢和考察。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瑞安人才網。

(三)身體檢查和檢驗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如果測試分數相同,再試壹次。

體檢是指《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和、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標準》的執行。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規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進行。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主動放棄資格者,按該崗位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宣傳和就業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瑞安人才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該崗位空缺。公示期間自願放棄聘用資格的,該崗位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所有員工必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員的任用取決於招聘單位的崗位和職級設置。

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壹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瑞安人才網網站:。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