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出國留學畢業證書翻譯公證

出國留學畢業證書翻譯公證

法律主觀性:

留學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有關單位與留學人員就留學事宜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活動。1.留學協議公證,當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材料:1。派出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2.派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介紹信(包括留學人員與擔保人的關系證明);3.代理人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明;4.公派留學生和經濟擔保人的身份證件;5.該協議是草本的;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二、辦理留學協議公證應註意的問題:1。申請辦理留學協議公證,雙方應向選定單位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2.派遣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代理人應當具有代理權和明確的代理權限。3.保證人年齡應在55歲以下,與被保證人有親屬關系或與同事或朋友有三年以上的業務往來或交往關系,有正式工作和穩定收入,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承擔保證。4.協議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真實合法,符合國家關於留學人員的政策和規定;5.協議條款應完整,壹般應包括以下內容:(1)派遣單位、政府派出人員、保證人的基本情況;(2)出國留學的時間、國家、地點、內容和目標;(3)各種費用的負擔;(四)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五)擔保人的範圍和責任;(六)關於協議修改和變更的規定;-7違約責任;(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