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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的條件

年齡不超過35歲,具有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主要分為勞動人民和學習人民。就讀包括本科畢業生/碩士畢業生/壹年級碩士生/壹年級博士生。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和學習方面表現突出。並且在申請的時候,妳應該已經取得了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

申請人還需身心健康,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無違法違規記錄,畢業後回國服務祖國建設,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各方面表現突出,核心課程優秀及以上。

註意: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以下人員不得申請: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已取得國家留學資格並在有效期內;申報的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已取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CSC批準且在5年內放棄,或經CSC批準且在2年內放棄;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回國後任職未滿五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