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關程序已大大簡化。
前期留學生如果想從國外回來,需要向駐外領事館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經過層層審批才能回來。但取消這個程序後,留學生回來更方便了,同時也在壹定程度上減少了領事館在這方面的工作量,壹舉兩得。
第二,有利於留學生回國探望父母。
雖然很多留學生常年在國外上學,甚至在那裏結婚定居,但他們的父母往往因為年紀大了不適應國外的生活,或者因為留學生自己負擔不起而在國內生活。但隨著父母年齡的增長,由於回國手續復雜,留學生與父母團聚的時間並不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會讓留學生想念父母或者父母有突發情況。
第三,有利於海外人才的回流和引進。
取消了留學生回國證明,讓留學生隨時隨地方便快捷的回國。可以說,中外之間的距離縮短到了唯壹的距離,對於很多想回國從事科研、教育的人才來說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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