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法律層面討論。
“留學”的概念:留學往往被簡單理解為“出國”,但更準確的定義應該是“出國”。在這個定義下,出境也被認為是留學。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境是指從中國內地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從中國內地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中國大陸前往臺灣省。
入境是指從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進入中國內地,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中國內地,從臺灣省進入中國大陸。
因此,作為中國版圖下的特別行政區,“壹國兩制”的特點決定了香港制度的特殊性。從中國內地去香港,就是“出境”。按照教育部的文件定義,去香港讀書自然是留學。
二、學習經歷
香港繼承了英聯邦體制下的高等教育,所以在香港的讀書經歷最初接近英國體制,本科三年,碩士1年,博士三年。
香港排名前三的大學的風格都很可圈可點。HKU偏愛英國精英教育,香港學科偏愛美國教育,香港華人偏愛結合歐美的亞洲融合教育。在港三留學時,教授接受的是歐美教育,所以教學範式和習慣主要來自歐美,研究內容也更加國際化,與大陸偏愛中國敘事明顯不同。
所以去香港留學肯定算留學,教育經歷也偏歐美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