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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海歸”將得到全方位的服務。

《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將為海歸提供全方位服務的消息《人民日報》5月9日報道,liuxue86.com轉載《關於加強留學回國人員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出臺。

“海歸”將得到全方位的服務。

本報記者盛

高層次留學人員回國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留學生就業機構如何提供服務?留學生回國創業會有什麽激勵措施?對於這些“海歸”非常關心的問題,近日出臺的《關於加強留學回國人員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從國家層面對加強留學回國人員服務體系建設作出了詳細規定。

建立留學人員回國服務聯盟。

“現有的服務工作還存在資源分散、水平低、手段單壹、產品缺乏等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處長孫建利表示,“為了滿足留學回國人員日益多樣化、個性化、專業化的服務需求,我們必須在現有基礎上整合資源,完善服務網絡,拓展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能力。”

據介紹,新出臺的《意見》規定了四大措施:

——完善留學人員回國服務政策。中國將在出入境、居住、戶籍管理、社會保險、計劃生育、配偶就業、子女就學等工作條件,以及職業資格、項目申請、資金、收入分配、稅收、表彰獎勵、知識產權保護、創業、投融資等方面,大力創新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

——推進留學人員回國服務網絡建設。《意見》提出,將建立開放的合作組織——留學人員回國服務聯盟。按照自願協商的原則,通過發起和簽署合作協議,建立留學人員回國服務聯盟,包括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留學人員工作站、留學人員創業園、留學人員聯誼會等為留學人員提供服務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或團體組織。

——加強留學人員回國信息平臺建設。今後,我國將依托與各地區、各部門留學人員信息網互聯互通的中國留學人員信息網,為社會和廣大留學人員回國搭建信息平臺,促進留學人員、項目、政策、資金等信息資源的交流和共享。

——建立健全留學回國人員服務體系運行機制。積極暢通留學人員供求渠道,規範留學人員人事代理方式,開展留學人員專項中介服務,促進人才、項目、資金相結合,形成留學人員市場化配置機制。“特別是,《意見》鼓勵和支持高層次人才市場和人才中介機構參與境外人才市場發展。”孫建利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