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歸國留學證明

歸國留學證明

2001年4月,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始受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頒發的外國學歷學位證書的認定申請。

司法部、人事部、中組部、衛生部先後出臺相關規定,指出凡申請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國家法律考試和醫師資格考試的報考者和晉升考生,必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各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高等學校也對持有國外學術史證書和文憑的考生以及參加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考生提出了認證要求。

既然了解了證書的來歷,那麽學歷學位證書是什麽呢?所謂國外學歷學位證書,是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根據留學回國人員提交的申請,對國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頒發機構的合法性進行鑒定,對國外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證書的真實性進行鑒定。對國外學位學額與中國學術歷學額的對應關系提出認證意見,對已認證的國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相應的書面認證證書,對未認證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不予認證通知書。上面帶下劃線的是網上抄的。其實簡單來說就是:首先,檢查自己就讀學校的正規性和合法性;其次,檢查妳的畢業證學位證的真實性;第三,妳獲得的證書相當於國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