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女兒班主任的孩子已經到了出國留學的年齡,父母養了1.5萬。該不該給?

女兒班主任的孩子已經到了出國留學的年齡,父母養了1.5萬。該不該給?

老師的孩子出國留學是老師家的事,與學生無關,與家長無關。

說起眾籌,真的很奇怪。為什麽什麽都戴上眾籌的帽子?這種眾籌和搶劫沒什麽區別。是對民意的強奸,是不道德的綁架。

問題的本質我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我同學的女婿得了白血病,媳婦有房有車沒什麽積蓄。同學女兒以後要生活,坐火車搬不動樓,就開始籌集醫藥費。很多同學都捐了錢,我沒有。我覺得不管養什麽,都應該和家人壹起全力以赴。

出國留學對老師和孩子都是好事,但是很多孩子都在想辦法跨錢,很多孩子都在燒錢。優秀人才出國是負責任的,他們在國內什麽都不用承擔。這樣不去留學怎麽樣,不去怎麽樣?妳在做什麽?讓他見鬼去吧。

問題分析:這1.5萬是老師提出的還是家長主動拍老師馬屁的行為?如果是老師提出的,要嚴肅查處。如果家長是自願的,也要調查。屬於集體行賄,他們也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因為妳毀了壹個優秀老師的前途,讓她平白無故背了黑鍋。這是壹起人為事故。這背後是老師的災難,也是送出去的。這是壹個動機可疑、居心叵測的問題。真的是夠惡毒的,分明是想置這個班主任於死地。?

記得讀書的時候,我媽還跟我說:?給妳的老師壹些這個和壹些那個?我就跟她說:沒什麽好送的?當時我就深深知道這是風氣不好,怎麽能壹直送禮物呢?我媽的觀點是老師會多照顧妳。但是,轉念壹想,有些人給的東西多了,就不用管了。這將是無盡的關懷,所以最好什麽都不要給,做學生的安心和老師的諄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