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正式取得學籍的學生因故中斷學業,但不符合休學條件。經學校批準後,其學習資格以壹年為限,期滿可向學校申請復學。在此期間不享受學生和休學待遇,不得報考其他學校。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最長修業年限(包括休學)由學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