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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曼谷旅遊註意事項曼谷疫情最新情況及規定。

曼谷是泰國的首都,也是世界著名的旅遊勝地,每年吸引了大量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但現在當地疫情發生了變化,最新的防疫措施和規定已經開放,人們開始遵守規範,合理出行。

據泰國媒體報道,2020年6月5438+2月21日,曼谷市長阿薩雲簽署了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公告》,規定市場、娛樂場所等四類場所要加強新冠肺炎防控措施,300人以上的活動要提前向政府報告。

公告詳情如下:

鑒於目前龍在錯地區新冠肺炎的疫情,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根據曼谷流行病學委員會討論決定,特制定如下防控措施:

1.下列場所應當按照本公告頒布的《新冠肺炎防控辦法》執行:

市場,流動市場,集市

公園

寺廟、教堂或其他宗教場所

娛樂場所:酒吧、夜總會、KTV。

2.

上述場所的經營者或者活動組織者,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娛樂場所、體育場館、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聚集、密切接觸人數較多等疫情風險高的活動的管理者,按照下列措施執行:

設置體溫或呼吸道疾病檢測點。

提醒在場的人戴口罩。

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離,限制參與人數。

設立洗手點,並提供肥皂或酒精凝膠和消毒劑。

在活動之前、期間和之後清理現場。

設立登記點,並敦促人們使用政府指定的跟蹤軟件。

3.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需提前向曼谷市衛生局提交活動流程圖和新冠肺炎防控措施。

不執行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者可能涉嫌違反佛教2548《緊急狀態法》第18條的規定,將被判處不超過2年的監禁,或不超過4萬銖的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違反公告中的1和2分,將面臨店鋪臨時關閉。

曼谷市政府希望人們外出時可以戴口罩。

鑒於目前情況的緊迫性,如果任其發展或將對公眾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失,違反者將無權行使佛歷2539年《行政訴訟法》第三十條(1)規定的權利。

本公告實施期限為2020年2月65438+21日至2020年10月1日,或直至新公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