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海關,官方網站對攜帶現金的要求有明確規定:
1.攜帶現金/支票進出美國沒有上限;
2.個人攜帶入境的現金/支票超過654.38+0萬美元的,需要申報,填寫FinCEN105表格;
3.如果超過65,438+00,000美元的現金/支票成組攜帶入境,需要申報並填寫FinCEN105表格;
4.在多人共同入境的情況下,不允許將現金/支票拆分給團隊中的多人“減少”攜帶金額,避免申報;
5.如果賬面金額超過654.38美元+0,000,可能面臨全額沒收甚至法律處罰;
6.用現金申報可以扣稅嗎?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