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現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學費減免等優惠待遇。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入學後或復學期間,可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