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在德國留學的工科專業,比如機械制造,通常會要求申請入學的高中生在工廠完成六周的學前實習,這樣可以對自己申報的專業有壹個大致的了解,減少以後轉專業的機會。
大學實習是自願實習的主要形式。很多學校規定工科學生必須完成至少13周的專業實習才有資格寫畢業論文。實習結束後,向學校提交公司出具的實習鑒定和自己的實習報告,就可以寫畢業論文了。壹般學校只規定實習的內容和時限,地點和時間由學生自己安排。
相比以上兩種實習方式,畢業後實習並不常見,只存在於個別需要資質認證的專業。比如法學院學生拿到法學碩士學位後,要通過第二次考試,才能獲得法律資格。法學畢業生為了獲得考試資格,要在法院、檢察院、警察局、律師事務所實習近兩年,這也會改善德國的就業形勢。
德國大學的學制分為基礎和專業學習階段。無論專業是否要求實習,大部分德國大學生在專業學習階段,尤其是畢業前都會抽出時間到相關單位實習,積累工作經驗,為將來留學德國和進入職場做準備。由於德國大學采取的彈性學分制,學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安排自己的學業進度,實習時間累計超過半年甚至壹年的情況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