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的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政府的反間諜機關和政治安全機關。65438+7月0983由原中央調查部(整體)、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中央統戰部部分單位、國防科工委部分單位合並而成。
雖然國家安全部也參與國內安全事務,但它可能是中國政府最大、最活躍的外交和情報機構。國家安全部的總部設在北京。由於國家安全部的特殊性,沒有對外的官方網站,副部長和部級委員名單也不公開。國家安全部是國務院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職能部門。它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在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方面的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下設若幹局(處),各局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第壹局(機要局)負責訊問和審核人員。
二局(國際情報局)負責國際戰略情報收集。
三局(政治經濟情報局)負責收集各國的政治、經濟、科技信息。
四局(臺港澳局)主管這方面的情報工作。
五局(信息分析通報局)負責信息分析通報和信息收集指導。
六局(業務指導局)負責對所轄省級廳局的業務指導。
七局(反情報局)負責反情報搜集。
八局(反間諜偵察局)負責監視、調查和逮捕外國間諜。
九局(內衛偵察局)負責涉外單位的間諜防範,監視國內反動組織和外國機構。
十局(對外安全防衛偵察局)負責監視海外機構人員和留學生,調查海外反動組織的活動。
十壹局(信息中心局)負責文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第12局(社會調查局)負責民意調查和壹般社會調查。
十三局(技偵技術局)負責技偵設備的管理和研發。
十四局(技術偵察局)負責郵件檢查和電信查控。
第十五局(綜合情報分析局)負責綜合情報的分析判斷。
16局(圖像信息局)主管各國政治、經濟、軍事圖像信息,包括衛星信息判讀。
第十七條局(企業局)主管部直屬企業、公司等事業單位。
18局(全稱:國家安全部反恐局)主管反恐行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