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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有人才補貼嗎?

無錫的人才補貼有:

壹.房租補貼

補貼條件:

畢業後在本市市區(梁溪區、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吳昕區和經開區,下同)工作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可在本市市區範圍內自費租房並進行房屋租賃登記,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申請租賃補貼:

1.已引進並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在錫科研院所引進並繳納的社會保險)並取得相應學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留學、港澳臺畢業生),或在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

2.在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實行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的行政單位)引進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世界前100大學或學科前20名的優秀留學人員(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學校名單每年根據QS和大學排名進行修訂)。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本科(技師)每年1萬,碩士每年1.5萬,博士每年2萬,累計支持兩年。排名世界前100大學或前20個學科的留學人員,按上述標準支持3年。

貫徹國務院關於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扶持政策精神,對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上述標準給予三年累計扶持。

(三)補貼申請

申請人進入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點擊“人才服務與大學生就業”,點擊“尹喜項目補貼”。申請人在登錄界面註冊賬號並登錄後,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材料(均為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必須清晰可讀):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下同),在校取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無錫市房屋租賃服務平臺登記備案生成)。

(3)申請人本人簽署的《無錫市優秀大學生資助申報誠信承諾書》。

補貼審查:

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由租住地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審核;歸國留學生、臺港澳大學生、高技能人才分別由市國際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市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處審核。租住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負責審核大學生資格、社會保險繳費等內容,審核租住證明材料。

補貼發放:

租賃補貼資金由各區人社部門負責發放,市財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采取預撥清算的方式進行資金結算。

租房補貼按月計算,從申請獲批當月起按季發放。每季度第壹個月中旬,各區人社部門利用大數據核實上壹季度擬發放名單,導出符合本細則要求的人員報表,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向區財政申請資金,將補貼發放到申請人社保卡銀行賬戶。

註意事項:

1.租房補貼須在畢業後2年內申請,初次申請後4年內領取,逾期不予發放。已申請住房補貼或其他市政住房補貼的申請人將不再獲得租賃補貼。

2.以房屋租賃登記證明為依據確認租房行為,原享受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到期後無需續開租房發票。

3.大學生住房租賃登記到期,未及時提供新的住房租賃登記證明的,暫停發放未進行租賃登記當月的租賃補貼,直至新的住房租賃登記證明重新上傳並審核後方可後續發放。

4.本細則頒布前已成功申請,但尚未領取租房補貼的畢業生,自2020年4月起,按照本公告中的補貼標準和審核發放原則享受剩余補貼。

5.6月1前申請補貼的7月份申請人,因社保繳費單位變更導致補貼停止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重新申請剩余補貼並領取,逾期不予受理和發放。

三。壹次性生活補貼

(1)補貼對象

畢業於世界排名前100的大學或排名前20的學科(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的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經錫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實行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介紹,所在單位在本市市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可申請壹次性生活補助。

(二)補貼標準

壹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為:本科654.38+0萬元,碩士2萬元,博士3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其他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津貼和補貼。定期考核確定為優秀、稱職的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