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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才引進購房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

(壹)人才範圍:城陽區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及其他用人單位的七類人才(詳見附件);在城陽區繳納社保的人才,不受城陽區戶籍限制。

(2)購買原則:必須符合青島市商品房限購政策。國企和人才屬於* * *產權,屬於壹至四級人才。產權比例3:7,* * *期限8年;屬於五至七級的人才,產權比例為2:8,在城陽西部為人才購買產權房的,產權比例為3:7,* * *年限為5年。

(三)主要工作流程:1。人才向下屬單位提出申請,下屬單位或主管部門匯總後上報相關國企。2.區內國有企業在確認人才購房資格後,辦理住房團購手續。3.房源選定後,區內國有企業與人才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該房產的同壹權利人簽訂購房合同,辦理產權登記手續。4.壹級至四級人才,在城陽區連續工作滿8年後,由個人申請,區政府批準後,由國企無償捐贈30%產權。屬於五至七級的,人才在城陽區連續工作滿五年後,回購該區國有企業持有的20%產權,回購價格以“兩者取其低”為原則,即五年後市場價格高於原購買價格的,人才按原購買價格回購;5年後市場價格低於原購買價格的,5年後按市場價格回購人才。

法律依據:

城陽區教育系統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發放暫行辦法

第壹條為進壹步促進城陽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優化高層次人才引進環境,吸引更多高層次人才來城陽區發展,根據《青島市城陽區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幹措施》(成發[2017]12號)的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城陽區教育系統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由區教體局具體實施,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發放補貼的人員範圍

(壹)教育系統急需人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應在40歲以下;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全額配置機關事業單位和學校在職教師(不含城陽區);

4、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5.具有相應期限的教師資格證;

6、擔任壹線文化教學工作,從事本專業教學工作5年以上,具有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育或教學綜合類榮譽稱號,或在市級及以上優質課競賽和教學技能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或制作過市級及以上公開課。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教育系統“雙高”人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博士及以上學歷,從事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年齡原則上應在45歲以下。

第四條補貼發放標準

(1)獲得市委市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育教學綜合類榮譽稱號,或獲得市級優質課競賽、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獲得市級公開課的,給予壹次性生活補助5萬元;

(二)獲得省級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育教學綜合類榮譽稱號,或獲得省級優質課競賽、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獲得省級公開課的,給予壹次性生活補助7萬元;

(三)具有國務院或教育部授予的教育教學綜合類榮譽稱號,壹次性生活補助9萬元;

(4)給予教育系統“雙高”人才壹次性生活補助65438+萬元。

第5條給予補貼的程序

(1)應用。從教育系統外引進的優秀人才工作滿壹年後,用人單位應向區教體局提出補貼書面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城陽區教育系統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2.城陽區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補貼匯總表;

3.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4.引進人才的戶口簿或《青島市居住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2)復習。區教體局負責審核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提出補貼發放意見,並征得局黨委研究同意。

(3)舉報。區教體局根據局黨委意見,將申報材料提交區委組織部審核。

(4)分配。區委組織部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發放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發放。

第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七條本辦法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