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普通高考: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3.身體健康;4.認真閱讀並願意遵守省招生委員會和高招辦頒布實施的招生簡章及其他有關招生管理的政策規定。
教育部規定,以下四類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普通高考:1,高等學校具有高等學歷的學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偽造應屆生;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4.無學籍、檔案不全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