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積分落戶:農民工積分達到壹定數值後,可以申請落戶。
二、買房落戶:買房落戶是壹種簡單常見的落戶方式。也是大多數人定居城市的首選。
3.創業落戶:企業法人是市外或武漢市新城區的人。在武漢市中心城區和新城區漢南區、東西湖區投資,年納稅額或三年累計納稅額達到30萬元的,可為法人本人、配偶、子女或企業骨幹申請武漢市常住戶口。
註:需提供申請人在漢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四,學歷落戶。
1.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的人員(包括經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2.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大學本科學歷或非普通本科學歷的40周歲以下人員(含經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五名新進城務工人員落戶:
1.在新城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有合法穩定就業和住所(含合法租賃)並參加城鎮社會保險2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獲得全國、省、市勞動模範稱號和“五壹”勞動獎章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其他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在全市範圍內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居住地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