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環境設計的原則:
1.居住區環境設計應以建築為主體。在居住建築的室外環境設計中,所有室外建築都應圍繞主體建築進行設計。它們的尺度、比例、色彩、肌理、造型、風格要與主體建築相協調。只有將兩者的物質形態和精神形態統壹起來,形成有機統壹的狀態,住宅的室外環境設計才能達到環境的整體和諧。
2.環境設計是以滿足使用功能為基礎的,室外環境設計是“以人為本”的設計。所以首先在物質層面上考慮滿足人們對實用性和舒適性的要求。附屬於建築的所有設施必須具有相應的完整使用功能,環境的布局應考慮人的方便和安全。只有這樣,設計才有價值和實用性。
3.藝術設計是戶外環境設計的重要課題。現代居住環境設計的目的是創造壹個舒適便捷的居住環境,它必須在環境中體現出優美的旋律和豐富的文化內涵。景觀設計本身就是壹門藝術,是壹門把握意境、創造的藝術。
4.綠化是優化戶外空間的重要因素。居住環境綠化是指在居住用地上種植樹木和花卉,形成綠色空間。居住區綠地的功能有兩個:壹是構建室外生活空間,滿足各種休閑環境的需求,包括遊戲、運動、鍛煉、步行、休息和娛樂。另壹種是營造自然環境,各種環境設施,如樹木、墓地、花卉、鋪裝、景觀小品等手段營造優美的室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