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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學者培訓項目範文

蒂希

本人長期在國內從事計算機及相關領域的教學工作。我這次申請出國留學,準備繼續從事與教學背景相關的研究工作。初步計劃選擇的研究課題是“開源操作系統在嵌入式系統中的應用”。

當前,嵌入式技術的發展方興未艾,智能電子產品不斷湧現。開源操作系統作為其研究方向之壹,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目前我國在該領域還處於起步階段,而國外同類項目的研究和設計已經成熟,擁有豐富的開源產品和開源代碼資源,研究方向處於前列。

本次申請選擇挪威作為留學目的地,原因如下:位於北歐的挪威是歐洲發達國家之壹,高等教育發達。全國有20多所大學,在信息領域有發展優勢。挪威是世界上大力支持開源軟件的國家之壹,其第二大城市卑爾根是挪威最著名的使用開源軟件的城市之壹。

本人從事嵌入式技術相關課程教學三年,這次留學選擇的學校是# # # # # # # #學院,在嵌入式技術教學方面有多年的成功經驗,尤其是在機器人領域,非常符合本人目前的研究方向。目前我校與挪威高校沒有合作基礎和業務聯系。如果我留學成功,我希望我能成為壹名先鋒,與國外同行進行廣泛的交流,提高我的科研和教學能力。

在這份留學申請中,10月赴挪威的訪問學者計劃在不到壹年的時間內完成以下目標:熟悉國外的教學和研究方法,根據國外的建議和安排完成壹項與國外合作的科研計劃,或在國外教授和研究人員的指導下設計出可行的體系。

留學結束後,我將回到原單位繼續努力工作,向同事們推廣和分享國外先進的教學和科研理念,並積極加強與國外高校的聯系,爭取我校與我留學的高校建立科研合作,為我校的發展做出自己的積極貢獻。

偏激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高層次創新人才計劃”實施方案及相關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十二五”發展規劃總體思路,圍繞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目標, 為跟蹤學科(專業)發展前沿,提高我校青年骨幹教師的學術水平和教學能力,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東北林業大學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計劃(試行)》。

壹、指導思想

東北林業大學青年骨幹教師海外培養計劃是以國家留學基金委(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與我校聯合開展的“青年骨幹教師海外培養項目”為基礎,進壹步加強青年骨幹教師海外培養,加快教師國際化進程,促進我校“人才強校”戰略的實施,為我校各學科(專業)培養壹批發揮骨幹作用的學科帶頭人後備人選。

二、選拔計劃

(1)選擇範圍

主要從我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骨幹教師中選拔;優先支持“211工程”建設重點學科(專業)和語言師資。

(2)選擇量表

根據學校與留學基金委簽訂的協議和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十二五”發展規劃,學校每年計劃選派20名左右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

(三)出國留學的類別和期限。

(1)訪問學者;留學期限6-12個月;

(2)博士後研究;留學時長12個月。

壹般來說,留學期限應該是12個月,語言老師留學期限不超過6個月。

(4)留學國家(地區)

教育和科技發達的國家和地區。

第三,資助的內容

學校和海外留學基金委員會的共同資助包括壹次往返國際旅費和海外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英國訪問學者可在1000內申請benchfee。獎學金資助標準和方法按留學基金委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本項目所需經費由獎學金委員會和學校承擔,超出獎學金的費用由入選人員承擔。

四。應用條件

(壹)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工作學習表現突出,畢業後回國為祖國和學校的發展建設服務;

(二)應具有紮實、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豐富的教學、科研實踐經驗,優秀的教學質量和突出的科研成果;

(三)必須在我校工作滿3年,年齡不超過40歲,具有博士學位或受聘為副教授(副研究員);

(四)原則上必須有明確的外方合作夥伴或前往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函;

(5)外語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學校在選拔時優先考慮;外語成績達不到合格條件的,可提供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成績進行申報。這些人員在被錄取後,需要參加相關外語培訓並取得合格成績,或者在此期間參加國家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合格標準,方可派遣;

(6)“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東北林業大學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人選”、“東北林業大學青年骨幹教師引進計劃人選”在本培養計劃中優先考慮;已經被學校資助出國留學的,不再由本計劃資助。

動詞 (verb的縮寫)選擇方法和申請受理時間

(1)選擇方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基層單位遴選推薦、學校審核、留學基金委負責審批”的方式。各單位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梯隊建設的需要,審批申報單位制定的培養計劃,對優秀青年骨幹教師進行選拔和排序,學校根據單位推薦和學校整體發展及人才培養需求最終確定資助人選。

(二)申請受理和派遣工作安排

(1)初審:學校發布申報通知,接受各單位和個人填報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時間為65438+每年2月初;

(2)確定資助人選:學校根據單位推薦和學校整體發展及人才培養需求,最終確定資助人選。時間為每學年第壹學期期末;

(3)外語培訓:經確認的資助人選派的未達到留學基金委送外語要求的人員,需參加國家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合格標準或前往教育部留學人員培訓司進行外語培訓;

(4)學校負責審核、錄取和申請: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供的邀請函(含意向)和外語水平證明確定申請獎學基金委員會的人選,時間根據獎學基金委員會的通知安排確定;

(5)獎學基金委員會確定申請人:獎學基金委員會審核申請材料後公布申請人名單,時間約為每年11月;

(6)派遣:符合派遣條件者,可憑我校出具的派遣證明,聯系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派遣手續。申請人應根據各單位的工作安排和邀請時間,盡快確定出國留學時間。

六、調度管理、考核等

(1)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為使入選人員能夠及時派出,請各單位和申請人根據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出國期間的培訓及相關學習和工作任務;

(二)被錄取人員在派出前應簽訂教師出國培訓計劃合同,辦理派出出國(境)審批表和保證金手續;

(3)獎學基金委員會錄取的人員,6個月內來訪,超過6個月的,除特殊情況外,學校取消其出國留學資格,改派他人;

(四)受資助人員不得隨意放棄資助資格,應當按照獎學基金委員會的管理要求進行訪問,出國時按時返校報到;

(5)出國人員在辦理完護照和簽證手續並向獎學基金委員會領取出發機票後,離校前向學校人事專家處教師專家處申報出國時間。出境前未告知而出境的,學校按相關規定處理;

(6)調度過程中的管理:

(1)派遣人員要以認真的態度制定合理的留學學習計劃,緊湊安排學習任務,密切聯系對方高校(科研機構)的合作導師,保證學習質量,盡快提高專業素質;

(2)派遣人員到達留學所在國(地區)後,在壹個月內將本人的準考證和居住地址告知人事專家辦;

(3)派遣人員每月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報告思想動態、學習進展和專業領域的研究情況;

(4)學校會不定期與對方合作方導師取得聯系,了解派遣人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壹旦發現有思想不端正、違法違紀、懈怠懶惰、長期不與導師聯系等現象,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向獎學基金委員會報告,直至終止對被派遣人員的資助,取消剩余出國時限;

(7)回國考核:

(1)歸國人員需提供有對方合作導師簽名的個人績效評估;

(2)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外期間撰寫學習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附學術成果);

(3)用人單位根據留學回國人員出國期間的個人績效考核和鑒定意見,結合留學回國人員出國前培訓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綜合審核,簽署意見後報人事專家辦;

(4)海歸應在本單位作學術報告,主題為出國期間學習學科(專業)專業知識,總結出國期間的業務、感受和體會;

(5)歸國留學生應具備承擔雙語教學的能力。

對於回國後考試不合格者,學校將不再資助任何形式的出國學習和參觀學校,並將此海外經歷視為無效。

七、本辦法由學校人事專家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提索

壹.目的

學校按照“壹流學校、壹流教師、壹流課程”的原則,選派優秀青年教師到國外知名大學學習本專業前沿課程,拓寬國際學術視野,孵化國際課程。派遣教師要根據學科建設需要和個人學術研究方向,制定學術發展規劃,積極參與教學和科研,在短期內成為學術骨幹。

二、任務

1.派老師以審計學的形式學習壹門大四的本科或研究生專業課,返校後用於教學和科研。

2.派遣教師出國學習時,應參加高質量的國際研討會,了解相關領域的最新發展。

3.派遣教師應利用國外學術資源為已承擔(待承擔)的科研項目收集資料。

4.派遣教師應積極協助學校尋找和聯系引進人才的人選。

三、要求

1.派遣教師返校後應向所在單位報告學習成果,並提供課程聽課證明和參加國際研討會的邀請函。

2.送老師回校後,要通過學校組織的留學效果評估。

3.派遣教師在派遣前應與人事部門簽訂進修協議,進修結束返校後應完成協議規定的服務期。該服務期不能沖抵派遣教師與人事部門原約定的其他服務期,兩者應累計計算。

四。配額和期限

從20xx年到20xx年,學校每年選派1-2名優秀青年教師到國外著名或壹流大學學習。遊學分為春秋兩個階段,每個階段持續5-6個月。

動詞 (verb的縮寫)年齡

派遣教師年齡原則上在40歲以下。

六、治療:

1.學校全額保留外派進修教師的月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

2.派遣教師通過留學效果評估後,學校將支付其留學期間每月50%的基本崗位津貼。

3.學校為派遣教師提供經濟艙往返國際機票、護照、簽證等費用。

4.學校向派遣教師提供65,438+0,000美元的學習補貼(按匯率以人民幣支付)。

5.派遣教師未通過出國深造有效性評估或違反派遣出國深造協議的,學校將視情況要求其退回全部或部分學習津貼。

七。選擇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師經學校批準後申請註冊,並提交出國深造計劃。

2.每年4月初,學校組織選拔小組對報名者進行選拔,確定擬派人選。

3.每年4月起,送老師去國外大學深造,完成國內相關審批手續,辦理簽證。

4.每年8月或次年2月後,送去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