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護照(簽證到期後有效期仍不少於三個月)。
3.護照首頁復印件(有照片的那壹頁);護照中所有簽證頁的復印件和大使館印章的復印件。
4.如果妳已經更改了妳的護照,更改頁面和舊護照的副本。
5.對於中國申請人,必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和所有戶籍信息頁的復印件。
6.確認往返機票訂單,並確認前往申根國家期間的酒店預訂、交通和日程安排。
7.申請人的經濟狀況證明,如銀行出具的最近三至六個月的工資對賬單或存折(不需要銀行存款證明),以及財產證明和機動車所有權證。
8.由工作單位出具的中英文對照的準假證明信(信中須註明單位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申請人職務、簽字人姓名職務並加蓋單位公章)和企事業單位、團體的有效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紅章。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學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
9.出具在申根國家停留期間的境外醫療保險證明,其中境外醫療賠償保險金額不低於3萬歐元,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