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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才補貼政策

1.新引進來曲工作的大學生,給予壹定面積的住房補貼,其中:博士研究生60平方米(約1萬元);

2.“雙壹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給予30平方米(約50萬元)購房補貼;

3.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專業急需的“雙壹流”高校畢業生,給予15平方米(約25萬元)的住房補貼。

4.對教師、博士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生、碩士生,按同級人才住房補貼標準的120%執行;引進衛生系統急需專業的本科生,可參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住房補貼標準執行。

5.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按照最高2倍、最低1.4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可申請租住面積為50-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優惠。

7.對尚未購房、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研究生,急需專業“雙壹流”高校畢業生在曲就業的,每年按當地政府當年公布的年度最低月工資總額的60%給予租房補貼,連續三年。

衢州市人才補貼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引進崗位所需學歷學位的,境外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35歲以下的,6月4日以後出生,1985,以此類推。

4.工作經歷是指2021年6月4日之前的累計工作經歷;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全日制在校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和專業工作經歷。

5.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支持和幫助。第二十七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不得錄用女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