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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快6月了。還有哪些好的單位可以在校園招聘或者應屆畢業生在網上找不到?

2011寧夏回族自治區各級機關及管理單位參照公務員法招錄公務員(工作人員)政策解答

時間:2011-03-19 08:34:41來源:編輯:

首先,關於申請條件

1.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嗎?

答:凡能在201年3月31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大等非全日制大專文憑考試,並符合崗位(專業)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2.已經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可以報考嗎?

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經所在單位同意,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已滿的人員,可以報考。

3.申請人是否必須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基層工作經歷”?“兩年”怎麽算?

答:為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公務員從基層工作經歷中招錄的精神,今年的招錄工作要從基層工作經歷中招錄壹定比例的公務員。因此,凡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生產壹線和農村工作的經歷。基層工作經歷也可以看作是在軍隊團級或團級以下單位工作過的,或者是個體戶或從事個體經營的。

大學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明確公務員考試錄用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執行,年限按滿期累計,截止日期為2011 3月31。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時間中斷的,可以累計計算。

4.本次招聘,寧南山區考生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寧夏南部山區有招聘計劃的縣(區)可確定不超過60%的名額,從現已在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並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收。這類考生的年齡可放寬到40歲。具體招錄名額由地方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通過設定具體職位資格條件予以明確。

5.本次招聘中,對“兩個工程”(“三支壹扶”、“西部計劃誌願者”)人員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根據中央有關規定,本次招聘中,對“三支壹扶”、“西部計劃誌願者”服務項目人員不再給予加分,而是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予以照顧。服務期滿後,“三支壹扶”、“西部計劃誌願者”既可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也可報考定向崗位。具體做法是確定不低於招聘名額10%的“兩個工程”比例。通過設定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明確具體的招聘名額。定向招聘崗位將采取單獨閱卷、公開調劑、分塊招聘等措施,確保定向招聘任務的落實。

6.這次招聘還會針對誰?

答:本次招聘將確定部分招聘名額,招聘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所謂“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屆高校畢業生:

(1)在* * *黨員(含預備黨員);(2)學院(系)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學生獎學金”獲得者,研究生須為校級以上“三好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或“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者;(3)擔任班幹部壹年以上,任何學生幹部包括班委、團支部成員,學生會、團總支成員,學生黨支部成員(不包括各種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學生社團的領導)。

第二,關於報名

1.申請人如何申請註冊?如果有問題,怎麽咨詢?

答:今年繼續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支付、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

考生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進行參考,也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或技術咨詢電話,了解招考相關政策法規及網上報名的操作技術。考生必須根據自身條件,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考崗位。如果不清楚,可以撥打職位表中公布的職位資格電話,核對清楚後認真填表。

需要註意的是,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在3月21日至3月26日18:00進行報名,逾期不再重復報考警察職位。

2.填寫登記表需要註意什麽?

答:填寫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的按;因信息不實或不正確造成的壹切後果由報名者自行承擔。

3.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有什麽特殊要求?

答:除符合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4.如何評價身體素質?

答: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應於3月21日至3月26日18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要求。體能測評由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高級法院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公安部確定的相關政策執行。只有通過體能測評者,才能通過資格審查,獲得考試資格。

5.報考人員可以隨時查詢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嗎?

答:是的。為方便報考人員了解各職位報名情況,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匯總並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考生可在報名網站上隨時查詢各職位的最新報名統計數據。

6.報考人員可以調整職位嗎?如何辦理調劑手續?

答:已通過資格初審但未辦理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可在3月30日24:00前根據各職位報名情況辦理調劑職位手續。

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應於4月2日24:00前到其他職位報到。

擬調整職位的考生可親自向自治區招錄機關或地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或電話申請註銷原報名信息;確認註銷原報名信息後,報考人員將按報名程序重新報考其他職位。

7.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報的職位被取消怎麽辦?

答:因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職位的,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在報名網站發布公告。報考這些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以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改報其他職位。未改報或不願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放棄考試。棄考者報名費全額退還。

8.農村貧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如何辦理免報名費手續?

答:貧困農村大學生和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城鎮居民及其戶口本,應於4月2日18: 00前到寧夏人事考試中心免交報名費。

前往現場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

9.考試的時候壹定要拿著正式身份證原件嗎?

答:是的。參加筆試和面試時,報考人員必須憑本人正式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身份證丟失來不及補辦的,可以拿本人駕駛證、學歷證等有照片、鋼印的有效證件代替。持有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關於筆試

1.筆試包括哪些內容?誰將提供試題?

答: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個科目。所有考生都參加這兩門考試。

筆試試題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

2.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在黨政機關工作中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潛力。測試的主要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與推理、數據分析等。所有問題都是客觀的,並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3.什麽是“申論”考試?

答:“申論”是指對某壹特定話題提出自己的看法,並進行討論。申論考試作為壹種應試文體,主要通過對給定材料的分析、總結、提煉、加工,測試考生的閱讀理解、綜合分析、寫作表達以及提出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申論》考試既不同於古代科舉考試中針對某壹特定題目討論某項政策或對策的策略形式,也不同於以往考試中的作文形式,側重於測試考生在掌握所學知識的基礎上分析、提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都是主觀題,在試卷上回答。

四、關於資格審查

1.如何進行資格審核?申請人在審核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審查。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的考生是否具備報考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同時審核各招錄機關的初審。審核前,招錄機關統壹收繳報名資格證書(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體能測評證書等。)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含免筆試人員)。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出具所在學校簽署的報名推薦表。

經考試合格並取得就業資格的畢業生,須在7月15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合格結果通知書,否則取消其就業資格。

2.申請優惠政策的申請人在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報考人員在筆試中申請加分的,須在資格復審前向招錄機關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回族考生須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

(2)因公犧牲的配偶或子女評定為烈士時,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書和能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者子女,應當提供縣(區)以上自治區黨委、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因公犧牲證明書》和能夠證明其關系的材料。

(3)已取得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須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不能作為加分證據。

凡申請定向崗位的“兩個項目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1)“三支壹扶”大學生需提供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處室出具的證明及所在縣(市、區)項目部門(教育局、衛生局、農牧局、扶貧辦)關於其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2)審查“西部計劃誌願者”資格時,需提供《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誌願服務證》(自治區項目“誌願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縣級以上團委出具的證明及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任何弄虛作假的人都將被取消資格。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面試

1.什麽是結構化面試?

答:結構化面試是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廣泛采用的面試方式。它的內容、形式、程序、評分標準、評分方式、考官構成,都是主辦方精心設計的。在特定的情境下,考官與考生面對面的交流和觀察,是評價考生知識、能力、經歷、外貌的主要手段。

2.面試人員名單怎麽確定?

答:筆試成績公布後,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簡章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確定參加各職位面試的考生名單。

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答:每個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會在報名網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4.面試什麽時候舉行?

答:面試時間暫定在6月下旬。具體時間請關註寧夏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面試公告。此外,面試時間確定後,招聘單位還會通過打電話或發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六、關於體檢和檢查

1.體檢和考察人選如何確定?

答: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提出體檢人選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正式確定體檢人選名單。招錄機關根據體檢結果提出考察人選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正式確定考察人選名單。

2.公務員對身體條件有什麽具體要求?考生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答:公務員錄用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考生應當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即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崗位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體檢。

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核,身體考核合格者,取得考試資格;面試結束後,體檢合格者可確定為考察對象。因體檢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的,在進入面試範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此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益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0]12號)精神,本次除特警崗位外,公務員不再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3.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可以申請復檢嗎?

答: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後7日內申請復試。《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壹律不再復檢。

4.檢查工作如何進行?

答:考察工作由各招錄機關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考察暫行辦法》進行。

七、關於置換。

1.招聘結束後,如果原招聘的個別崗位因故空缺,是否可以繼續遞補?

答:是的。

2.補貨的原理是什麽?

答:遞補原則:壹是嚴格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二、頂替者體檢、考察合格後才能辦理錄用手續。

3.補貨有時間限制嗎?

答:更換時限為: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錄用通知後三個月內(自發布錄用通知之日起計算)。

八、關於招聘工作紀律。

1.本次招聘對應聘者有哪些紀律要求?

答:報考人員應當自覺遵守中組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的有關紀律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責令改正,考核結果無效,取消聘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通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並追究其相應責任。

2.本次公務員招錄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強監管?

答:為充分體現“陽光招聘”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壹步加大招聘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實需要嚴格保密的事項外,所有可以公開和應當公開的政策法規、具體要求、工作程序和相關數據,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和相關媒體公開。同時,通過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招考督導組的直接監督、黨代表、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的參與、新聞媒體的主動監督、考生代表和家長代表的重點監督,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督網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招考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如何處理本次招聘中違規違紀的工作人員?

答:此次招錄,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壹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肅查處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對違反招聘相關法律法規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調離現崗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為本次公務員招考的考官,不指定輔導材料,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公務員招考考前培訓班。請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