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過事業編制考試(筆試、面試)(此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委托省、地、地級市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提出並組織報名、考試,並提交用人單位評分表,部分單位自行組織實施)的,均可成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