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1名,招聘簡章如下:
壹、崗位描述:
綜合事務助理:協助做好文字綜合、活動組織等工作。
二、招聘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熱愛***青團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壹定的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社會學類、工商管理學類、公***管理學類或圖書檔案學類專業(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請在本網頁“附件下載區”下載);有壹定的文字寫作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五)廈門市戶籍,性別不限,年齡:25周歲以下(1987年6月7日以後出生)。
三、招聘工作具體程序
(壹)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及報名
1.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於2012年6月7日在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和思明人力資源網(www.4mjob.com)同時發布。
2.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形式,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均可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思明團區委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報名表》1份(請在本網頁“附件下載區”下載),本人近期1寸證件彩照2張。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報名時間:
2012年6月7日—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報名地點:
思明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禾祥東路168號)1007室,聯系人:周老師,聯系電話:5818069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並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壹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於6月20日公布於思明人力資源網,審查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發放準考證。
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 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辦法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綜合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綜合總分的5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申論》。筆試合格線為60分。
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資格復核
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公布於思明人力資源網。
3.面試
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於70分。
4.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後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後如有疑義,可在壹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壹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壹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將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並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綜合總分依次遞補(僅遞補壹次)。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五)辦理就業手續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政審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思明人力資源網公示5天。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勞動合同法》與區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實行試用期。
應屆畢業生須於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它事項
1.工資及待遇:本次招聘崗位為公益性崗位,平均月收入約2500元。按照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參加廈門市社保,享受相應社保待遇。
2.本次招聘工作在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2667318。
***青團思明區委員會
2012年6月7日
附件下載: 附件1:思明團區委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