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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武裝部壹般怎麽才能進去

壹般來說進入縣級武裝部工作有三種方法。

方法壹,現役軍人進武裝部工作。現役軍官從部隊可以以工作調動的名義進入縣級武裝部工作,不過名額有限,僅限於武裝部長和政委以及少數參謀。現役軍人裏的軍官還可以通過轉為文職幹部的形式進入武裝部工作,不過每年名額也有限,競爭壓力也不小。

方法二,文職人員招聘進入。通過參加國防動員部文職人員招聘進入。每年國防動員部都會從社會上公開招錄文職人員進入縣壹級武裝部工作,主要通過筆試和面試以及體檢政審的環節,所以如果能力較強,可以參加招聘考試。

方法三,合同制外聘。縣級武裝部會通過勞務派遣以及外聘等方式招聘部分勤務人員,這也是壹種進入武裝部工作的方法,不過隨著近幾年從退役士兵中招錄專業技術人員的增加,這類人員招聘也越來越少。

壹、武裝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設在縣級行政區和直轄市所屬區(縣)的軍事組織,通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XX縣(市、區、旗)人民武裝部”。縣級行政區的武裝部是正團級單位,直轄市所屬區的武裝部是副師級單位。按規定,武裝部的人員有4部分組成:壹是現役軍官,包括部長、政委、副部長、軍事科長等4~6人;二是文職人員,包括政治工作科長、後勤保障科長、參謀、幹事、助理員等5~7人;三是地方財政撥款的工勤編職工6~8人,包括駕駛員、炊事員、打字員、裝備操作員等;四是向社會上招聘的臨時合同制員工6~8人,包括警衛人員、倉庫管理人員等。

二、那麽,武裝部的人員是通過什麽途徑進去的呢?

先說現役軍官。由於武裝部現役軍官的職務都是正營級以上,靠軍隊院校畢業的生長性學員顯然是不行的。因此,在戰區壹級,每年都會有1~2次統壹組織野戰部隊的壹部分年齡偏大的軍官,由自己報名、逐級推薦、戰區統壹批準,交流調整到人武部任職。

再說文職人員。主要是兩個途徑解決:壹是軍改後多余的現役軍官改任文職;二是以省軍區(直轄市警備區)為單位,統壹向社會上公開招聘,統壹分配到各個武裝部,除了不享受現役軍人的授軍銜和優撫待遇外,文職人員享受部隊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還有地方財政撥款的工勤編職工。這個主要有縣級武裝部根據人員進出情況,向所在縣(市、區、旗)人社部門提出需求,由人社部門統壹組織考試和錄取,分配到武裝部擔任職工。

對於臨時性合同制職工。也是由武裝部根據工作需要,向所在縣人社部門提出需求,由人社部門統壹組組考試和錄取,分配到武裝部工作。與工勤編職工不同的是,臨時性合同制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不是財政專項撥款,而是帶有自籌自資性質的。

三、需要知道的是,在武裝部服役的軍官,往往提撥的機會相對較少,但由於與地方政府有密切的工作聯系。因此,在武裝部服役的軍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往往在解決家屬就業、小孩入學入托和住房等方面,要比作戰部隊服役的軍官和士官具有更多的優勢。

人民武裝部是對應著縣壹級的軍事機關,負責兵員的征收、民兵訓練、國防教育等工作。人民武裝部在地方的簡稱是人武部,每個縣都有人武部,人武部沒有番號,只有某某縣人武部的名字,但是人武部確是實打實的現役軍事機關。

人武部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縣壹級人武部設軍事科、訓練科等科室,人員組成分為三大類,壹類是現役人員,包括武裝部部長和政委和個別參謀。第二類是文職人員,包括各個科室的參謀和幹事。第三類是合同制人員,主要是人武部外聘人員,包括司機勤務等人員。

人武部的福利待遇。因為縣壹級武裝部屬於軍隊國防動員部現役序列,所以福利待遇參照部隊福利待遇執行。其中現役人員福利待遇和軍隊壹樣,現役文職人員的福利待遇和部隊的文職人員也相同,外聘人員的福利待遇則和縣級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差不多,因為是在武裝部工作,所以還有部分軍隊補貼,通常來說福利待遇要高於縣級事業單位人員。

縣級武裝部工資高,福利好,成為很多人青睞的工作單位。

1.想進入鄉鎮武裝部,則要通過公務員考試,滿足公務員任職條件和鄉鎮武裝部職位空缺,通過組織部門調動。

2.縣級武裝部除了幹部以外,還有普通職工編制。如何補充空缺的職工,各地規定有所不同,壹般都是通過當地軍分區後勤部和勞動部門考試錄用。鄉鎮武裝部壹般沒有普通職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

第十壹條

全國每年征集服現役的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成征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當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二十六條

現役軍官由下列人員補充:

(壹)選拔優秀士兵和普通高中畢業生入軍隊院校學習畢業的學員;

(二)選拔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國防生和其他應屆優秀畢業生;

(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表現優秀的士兵;

(四)改任現役軍官的文職幹部;

(五)招收軍隊以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

戰時根據需要,可以從士兵、征召的預備役軍官和非軍事部門的人員中直接任命軍官。

第四十壹條

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在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組織中進行,或者采取其他組織形式進行。

未服過現役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和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預備役士兵,在十八周歲至二十四周歲期間,應當參加三十日至四十日的軍事訓練;其中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按照實際需要確定。服過現役和受過軍事訓練的預備役士兵的復習訓練,以及其他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進行。

第四十二條

預備役軍官在服預備役期間,應當參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軍事訓練;預編到現役部隊和在預備役部隊任職的,參加軍事訓練的時間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