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考試筆試內容分為三類:教育學理論基礎和學科專業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教育基礎知識(事業單位D類)
壹,
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學科知識。
教育學的理論基礎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改革、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等相關教育理論知識。
壹些領域的教育理論基礎會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時事政治。具體要看妳報考地區的招考簡章,參加省統考的地區參照省統考的考試大綱。
第二,
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也不壹樣,有的領域參考上述教育理論知識;公基在某些領域的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科技人文、自然地理、歷史文化、制度、管理、道德建設、公文寫作、時政政策等等。
第三,
a專業能力傾向測驗+教育基礎知識(公共機構D類)
考察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與推理、定量分析、策略選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