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
三支壹扶為畢業生基層落實政策,指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計劃的政策依據是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文件《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
“三支壹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各級人事部門要為“三支壹扶”大學生建立專門的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信息,動員各類用人單位接收“三支壹扶”大學生,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
擴展資料:
三支壹扶的相關要求規定:
1、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壹派遣的方式,從2006年開始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2、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需求崗位要求,組織畢業生自願報名,對畢業生政治素質、學習情況等進行初審,出具推薦意見,並將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市“三支壹扶”辦。
3、經審核、體檢,確定人選,填寫《上海市高校畢業生 “三支壹扶”計劃登記表》(見附件二)。體檢由市“三支壹扶”辦統壹組織,按照全國“三支壹扶”辦制定的標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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