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經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擬錄用43名同誌為我局公務員。( 具體名單點擊查看 )
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對人選有異議,請向我局政治處反映。
公示時間:2021年8月10日至8月16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760-23188960
公示
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省考錄辦統壹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錄用
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制發《錄用通知書》。考生壹經錄用,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並報到上班。報到時,新錄用公務員的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所載照片必須和本人壹致。新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籍遷移、檔案轉接等有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
本次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入上級機關或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另外,職位表中有具體服務期限和處所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