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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

合肥市長豐縣2014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適應長豐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40人。具體設崗如下:

杜集中心幼兒園2人,義井中心幼兒園3人,莊墓中心幼兒園3人,吳山中心幼兒園3人,縣直幼兒園3人,縣直幼兒園錦湖分園4人,朱巷中心幼兒園3人,楊廟中心幼兒園3人,羅塘中心幼兒園3人,造甲中心幼兒園2人,陶湖中心幼兒園3人,陶樓中心幼兒園3人,雙墩中心幼兒園5人。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專科及以上學歷。

3、取得幼兒教師資格,普通話二甲及以上證書。

4、身體健康,具有崗位所要求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我縣在職在編人員及特崗教師。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教師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經筆試後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入圍人員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合格後,領取《長豐縣2014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面試通知書》。

(壹)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報名,統壹報名時間為 2014 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辦理。考生必須於個人報名24小時後至4月24日16:00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壹致並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壹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如資格初審通過,請於4月25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報名繳費結束後,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2的,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回報名費,改報考生需書面提交改報崗位申請,傳真至0551-62669622,改報時間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考生於5月7日至5月9日直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100分,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和《活動設計》)三科:

(1)《教育教學理論》:內容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2)《學科專業知識》:主要為所報學科《課程標準》、學科專業知識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

(3)《活動設計》:不指定教材,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2、教育教學理論設定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生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壹環節。

3、根據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後壹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環節。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程序後公布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復審時間和地點。

4、筆試時間為5月10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學理論》

10:00~12:00《學科專業知識》

下午:2:00~4:00《活動設計》

(三)資格復審

被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應屆畢業生高校還未發放畢業證書的,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後繳納面試費並領取面試通知書。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壹次,最後壹名遞補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壹並進入。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將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長豐縣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布。

(四)面試

1、考生攜帶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參加招聘考生面試采取無學生上課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5分鐘。

3、考生面試成績現場公布(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正式進入面試前考生按指定內容提前30分鐘做準備。

(五)確定初選人員

1、根據報考人員的合成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按所報考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情況,則以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面試成績再次相同,則以報考人員的無生上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初選人員名單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豐縣教育體育網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1、初選人員的體檢和考察由長豐縣人社局、教體局統壹組織實施。

2、考生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於進壹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3、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在進入該崗位面試人選中按合成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遞補壹次。

(七)公示和報批

1、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豐縣教育體育網上公示7天。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審核並辦理批復手續。

(八)聘用手續和待遇

1、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納入財政全額供給事業編制管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2、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後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其它

1、筆試費135元(45元/科),面試費80元。

2、咨詢電話:

0551-66671050(合肥市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51-66671331(合肥市長豐縣教育體育局)

0551-66678415(合肥市長豐縣監察局)

3、查詢網站: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合肥市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長豐縣教育體育局

2014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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