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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壹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 國標代碼:13356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6196號 郵編:250200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本科層次職業技術大學

第七條 學校基本情況介紹:

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是由教育部批準,具有獨立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本科層次職業技術大學。學校坐落於具有歷史文化名城和全國文明城之稱的山東省省會濟南市,占地面積807.22畝,校舍面積31.17萬平方米。學校設有機械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現代藝術學院、交通工程學院、商學院、財金學院、鼎利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和基礎教學部、思政課教學部等。

學校始終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以教育質量為核心,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工程性,融合型”的特色辦學思路,走出了壹條以工科為主,工、管、藝、經多學科專業協調發展,註重內涵建設的發展道路。

學校根據山東省及濟南市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對人才的需求,及時調整優化專業結構,實現了專業鏈與區域經濟產業鏈的緊密對接。目前,開設本科專業15個,專科專業46個,形成了機械設計制造類、電子信息類、交通類、土建類、財經商貿類五大優勢專業群。五大專業群依工而建、優勢明顯、互為依托、各具特色。已建成省級品牌專業群(建築類專業群、智能制造技術應用專業群)2個、省級特色專業4個、省級精品課程11門,省級精品資源***享課2門、市級精品資源***享課1門。

學校根據職業教育的特點,以建設高水平的“雙師”型教師隊伍為目標,建立了壹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496人,其中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教師251人,占專任教師的50.6%;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教師265人,占專任教師的53.4%;“雙師型”教師168人,占專任教師的33.87%;兼職教師141人,占教師總數的28.4%。學校擁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省級教學團隊5支,省級名師工作室1個,省級教學名師4人,省級青年技能名師2人,濟南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1人。

學校堅持“能力為本、學以致用”的辦學理念,投入巨資加強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已在校內建成集教學、科研、實訓為壹體科研基地8個,建立公***基礎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89個,與校外80余家大中型企業建立實習基地86個。這些實訓、實習、科研基地的建立為開展實踐教學和科研工作創造了良好條件。

學校以服務發展為宗旨,針對行業企業的技術難題和教學中的問題,積極開展教科研活動,並取得豐碩成果。近五年,已獲得省、市教學與科研立項縱向課題118項;在中外學術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523篇,其中三大檢索(SCI、EI、ISTP)收錄35篇,主編參編教材119部;獲得各級各類科研成果獎項81項,獲國家授權專利67項,軟件著作權21項。獲得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壹等獎2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1項。承擔企業科技研發項目30余項。

學校以促進就業為導向,註重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的培養,建立了“全員參與就業,全程指導就業,全力實現就業”的就業工作體系。壹是實施了壹把手抓就業創業工程;二是通過就業指導課、創新創業計劃大賽等形式開展創新創業教育;三是建立了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和創客空間,為學生提供了實戰平臺;四是初步構建了1+X“多證”獲取體系,學生可獲得畢業證+多個職業資格證書;五是建立了“小賢才”校園招聘管理系統,為學生就業提供了良好服務。學校榮獲首批“山東省中華職教社創新創業學院”稱號。近三年,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5%以上。

學校黨委始終把立德樹人作為高校的根本任務,堅持改革創新黨建思想政治工作,構建了思政課教學、日常教育與管理、校園文化建設、社會實踐活動、網絡教育“五位壹體”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將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形成了“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在培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幫助學生選擇主流文化,崇尚主流價值,培養大學精神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教育引導作用。

近5年,學生參加省級以上各類競賽獲獎282項,其中全國壹等獎6項、二等獎11項、三等獎10項,省級壹等獎61項、二等獎79項、三等獎115項。

站上新起點,奔向新目標。教育部批準我校更名為本科層次職業技術大學之後,學校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水平建設、高質量發展,確立了培養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目標和建設在全省、全國特色鮮明高水平職業技術大學的發展目標。目前,全校師生在學校黨政班子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銳意改革,開拓創新,以飽滿的熱情,昂揚的鬥誌,頑強拼搏的精神,為實現學校新的發展目標而努力奮鬥。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成立了以學校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政策規定,自覺接受學校紀委、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條 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壹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安排進行。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1.執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門關於2020年招生的各種文件規定。

2.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3.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接受投檔,第壹次填報誌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後續)誌願考生。對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先錄取第壹誌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壹誌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後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對進檔考生,按報考我校的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壹專業誌願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誌願考生;若第壹專業誌願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誌願考生,依此類推。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相關省份的投檔要求,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確定錄取考生名單

4.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或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誌願間不設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7.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網站、電話查詢、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學費及其他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山東省財政廳有關規定收取各項費用。

第十八條 獎、助學政策:

1.學校學生按規定每年享受國家及省政府獎、助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省政府勵誌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2600-40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2.學校設立學校、企業獎助學金:其中校長獎學金5000元、三慶集團優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2600-4000元、優秀大學生獎學金1000元、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30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3.按照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辦法,學生通過生源地教育部門申請,每個學生每年可獲得最高8000元的助學貸款。

4.根據魯教財函201930號文件規定,山東籍建檔立卡本專科生,每生每年可獲得最高8000元的學費減免。

第十九條 退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入學資格審查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不予註冊學籍。

第二十壹條 證書頒發 學習期滿,修完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山東工程職業技術大學負責解釋。

招生電話: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網址:www.suet.edu.cn

電子郵箱:sdgczsb@163.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6196號

郵政編碼: 2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