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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壹章 總 則

為了保證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

第三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080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旅遊路4657號(旅遊路東首)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高職(專科) 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院歷史沿革:學院前身山東省城市建設學校創建於1980年,2006年4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為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基本情況

學院以“培育魯班傳人,建設美麗城市”為己任,是集全日制普通高職、五年制高職、繼續教育為壹體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2016年被山東省教育廳評為“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2019年被山東省教育廳確定為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始建於1980年,2006年4月升格為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已有近40年的辦學歷史和文化積澱。學院依托山東建築大省的行業優勢,積極對接“新舊動能轉換”重大戰略,服務建設行業轉型升級,堅持內涵發展、特色發展,不斷提升對區域經濟的貢獻度。學院先後榮獲:

全國建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

全國青年文明號

全國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全國高校學生公寓管理先進單位

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山東省精神文明單位

山東省高校文明校園

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狀

山東省花園式單位

學院是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分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全國裝配式建築教學資源***建***享聯盟副理事長單位,山東省建設職業教育集團理事長單位,山東省建築職業教育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山東省建築產業現代化教育聯盟理事長單位,在全國建設類高職院校中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優良的辦學條件:學院現有彩石、舜耕、燕山、無影山四個校區,占地面積1192畝,建築面積31萬平方米。擁有良好的教學、實訓、生活條件,教學基礎設施完備。建有教學樓、學術交流中心、圖書館、室內體育館、標準化學生公寓等教學設施,近年又投入1.3億元建設了中德合作項目“超低能耗被動式實驗實訓中心”,實驗實訓條件進壹步完善。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92.54萬冊,電子圖書97萬冊,報刊822種,中外文數據庫14個。學生公寓被省教育廳評定為“山東省高校標準化學生公寓”。

學院辦學投入逐年增加,現有固定資產總值8.89億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達1.29億元,教學用計算機3451余臺。

特色鮮明的專業設置:學院下設9個系(部),開設建築設計類、土建施工類、建設管理類、建築設備類、環境保護類等五大類40個專業,形成了以建築類專業為主,環保、軌道交通相關專業協同發展的辦學格局。現有2個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建設專業,5個國家級骨幹專業,10個山東省品牌專業群專業,10個山東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專業,3個國家級、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山東省***建工科專業,1個國家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3個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建成優質核心課程102門,省級精品課程18門,主持開發城市燃氣工程技術國家專業標準、建築工程技術等8個省級專業教學指導方案和課程標準。

雄厚的師資力量:學院擁有壹支積極奉獻進取的高素質師資隊伍。在職教職工656人(專任教師561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205人,“雙師型”教師260名;教師隊伍中碩士學位以上教師336人,占60%,4位教師擔任了全國高職高專土建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學院教師擁有各種專利發明28項,獲得國家級設計獎1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3項、魯班獎2項。近年來,學院教師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60余篇,收錄EI、SCI檢索論文近40篇,十幾篇論文獲全國性論文評選壹等獎,出版著作和教材180余部,完成各類各級課題170余項,榮獲山東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壹等獎5項、二等獎14項、三等獎16項。

建成省級教學團隊4個,院級優秀教學團隊15個,培育全國優秀教師、山東省教學名師、山東省師德標兵、山東省青年技能名師、齊魯首席技師多名。近年來教師在全國信息化、微課、說課、說專業等教學技能比賽中取得6金、12銀、5銅的好成績。

多元的校企合作:學院牽頭組建了“山東省建設職業教育集團”,促進校企資源的集成和***享。牽頭組建全國首個建築產業現代化教育聯盟,引領全國裝配式建築職業教育方向。企業冠名的產教融合訂單班基本實現專業全覆蓋,與山東萬斯達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工業設備安裝集團有限公司、同圓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開展校企合作班。還設有2個校企合作產業園、7個企業獎學金、160處校外實訓基地。校企良性互動,“零距離對接”。

可靠的就業保障:學院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為學生多方位拓展就業渠道。目前,已有近千家企業與學院建立聯系,有四百余家建設企業成為學院長期、穩定就業基地。每年舉辦各種形式的大型綜合招聘會、小型專業招聘會和就業專場宣講會150余場次,每年為學生提供工作崗位3萬余個。學校畢業生適應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創新能力突出,深受用人單位歡迎。根據山東省人社廳公布的就業率,我院在全省145所高校中排名第18位。

獨具的行業優勢:住房是重要民生工程,建築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環保節能是綠色經濟的發展方向,需要大量技術應用型和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智能建造、裝配式技術和智慧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傳統建築業的轉型升級步伐加快,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需求持續增加。獨具的行業優勢,為學院註入了不竭的發展動力,為城建學子提供了廣闊的成長空間。

學院全體教職工將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的發展道路”的辦學方針,秉承“崇德尚能,博學樂業”的校訓,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建設和諧校園,努力把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建設成特色鮮明、優勢明顯,在省內外有壹定影響力的高職學院。

豐富的校園文化:學院堅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科學構建、持續推進以魯班文化、建築文化、家和文化、節日文化為主要內容的“四位壹體”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育人體系建設,紮實推進魯班廣場、山東廣廈文化藝術研究中心項目建設,建成了營造坊、創藝工坊、木藝工作室、中國古建築構件收藏館、大學生安全教育館、大學生法治教育館等文化育人載體,持續發揮人育人效能,形成“壹場三坊三館壹中心”文化育人矩陣。2018年學院被教育部文化素質教育指導委員會評為全國首批10所高職院校校園文化建設“壹校壹品”校園文化品牌示範基地之壹。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為組長,由學院紀檢監察室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學院設立招生就業處,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十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壹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二條 2020年,面向高考考生進行春季和夏季高考招生,分省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條件與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不加試口語。小語種新生入學後,需改學英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根據需要另作規定)。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誌願設置和投檔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專業誌願分配按照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遵循誌願、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文化總分,首先錄取第壹專業誌願,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誌願,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優先原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設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文化總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後,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對復查或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院按照學分制收費。學費、住宿費的收取及退費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山東省財政廳相關收費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壹條 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制度

(壹)獎學金、助學金: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制度。

(二)勤工助學:為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三)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協助辦理助學貸款。

(四)學校為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設立綠色通道。

第七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電 話:0531-67892888、67892886、89709888、89709885

傳真:0531-67892888

監督電話:0531-89709799 郵 編: 250103

網 址: www.sduc.edu.cn 郵箱:zsglk2002@163.com

校 址:山東省濟南市旅遊路4657號(旅遊路東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